我母亲再我家过逝,老人的钱都给了我哥,老家的房子分给了哥和侄子,因为二哥去逝多年嫂子改嫁,我们姐三也没要家里的房产,我觉得照顾爹妈是应该的,和家产没关系,我大嫂说将来房子卖了给我们分点,我小妹妹说我们不要,我觉得钱虽是好,但亲情比钱重要,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这是我个人观点,可能有人觉得还是钱重要,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认钱不认人,难到你婆家的房产给你姑子你愿意吗?你要是从不同角度看问题矛盾就化解了,父母如果病了你让儿子出钱,但你必须照顾,因为你也有老的时候。
太过分了,太过分了,只有一点不过分,那就是用缺德、冷血来形容老王夫妻不过分。过去咱们中国人受封建思想影响,重男轻女现象比较普遍。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提倡男女平等,一视同仁,加上计划生育,80后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除了特殊情况要二胎的。由于家里孩子少,大多就一根独苗,不论男孩女孩,都是爸妈手心里的宝。尽管女孩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但重男轻女的现象依然存在,尤其在某些贫穷落后的农村,传宗接代的思想依然根深蒂固。
那么就算重男轻女,我觉得他们做得也太过分了,太没人情味了,以至于让我觉得,别说两套房子外加一个门头房,就算四套房子外加两个门头房,也没有他们女儿的份,趁早别惦记,死了这条心吧。
你无情,我无义。既然你们这样对待亲生女儿,那么今后还有什么理由让女儿好好对待你们?甚至拿你们当人待?竟然还有脸对外声称,对女儿一直不回家看自己的行为表示不理解?是老糊涂了还是装呆卖萌?这个年纪不至于老糊涂了吧,应该是装糊涂吧。
按照我的看法,别说都是娘身上掉下来的肉,就算这个女儿是从小领养的,面对这么多的家产,你们但凡有点良心,也应该有她一份吧,你们怎么忍心看她一无所有 ,她又不是你们家的一条狗,就算是条狗,那也得给“它”口吃的吧。
你们应该扪心自问,你们没有善待自己女儿,凭什么叫她善待你们?难道只是因为你们给她一条生命?那这理由太过牵强了吧,这是连低级动物都会做的事啊。是不是你们觉得既然怀上了她,并生了下来,不得不养到长大成人、嫁为人妻为止,嫁出去之后就与自己无关了?你们都没有把她当女儿看待,她又怎么会把你们当父母对待呢?我这逻辑没毛病吧?!
假设你们的女儿嫁给了一个土豪或阔少,反正嫁给了一个有钱的吧,她本身不差钱,成了小富婆了,也不想和哥哥或弟弟计较,在这种情况下,你们可以这么做,不然的话一点道理都没有,就算重男轻女,一碗水不能够端平,至少也得三七开或四六开吧,偏心总不能偏到这个程度吧,裤子跑偏了不要紧,就怕良心跑偏了。
我是独生女儿,我女儿也是独生女,所以没有这种亲身经历!谈谈我的看法吧!三套房子都没给女儿留一套!不能理解!我是没有什么重男轻女观念的,如果两个孩子肯定平分!除非一个不孝顺,那么无论男女,一分没有!我不觉得女儿是外姓人!也不相信什么财产留给儿子就传下去了这种鬼话。无论孙子外孙子孙女外孙女都是我的孩子的血脉!也是血脉的一种传承!房子给了我女儿!她再给她的孩子!那么这个东西就是我亲爱的人享有,这就足够了!这个老王非常拎不清!父母有与生俱来的对子女的爱,用爱浇灌让子女茁壮成长!可是我看不到这老两口对女儿的一点点疼爱!爱是相互的,既然你也不爱女儿,那女儿自然也不可能爱你!就这么简单!
这是老王夫妻处理财产与子女教育、对子女态度差别,形成矛盾。
在中国,重男轻女是古老传统,父母的财产,多由儿子继承,自然父母的养老由儿子负责。还有,父母百年之后的拜祭由儿子、孙子负责。女儿没有义务。这点,是我国的传统。是父系家庭的延续。
现在的法律,提倡男女平等。父母的遗产,男女平均。父母的养老,男女也平均。可是,百年之后,父母的拜祭,似乎女儿方面没有规定。是否儿子、女儿,孙子、外孙都要拜祭,这是个父母都顾忌的原因。
老王夫妻,自己的遗产,如何处理。当然随自己的便。从形式上,没有什么不妥。可是,老王在儿子婚后,都没有和儿子同住,让儿子、儿媳一道经营门面。而在年老之后,才让给儿子,并一起住。这个才是对女儿的最大冲击。
这里,老王的做法,并非没有不妥。只是老王夫妻的态度,还未纠正。要么一碗水尊平,家产男女各半。这样儿子、儿媳肯定不乐意,别人都是儿子继承,为何我的就男女各半。要么重男轻女,女儿当成曾经的一员,与自己毫无瓜葛了。
传统中国人的做法。几千年如此。女儿是泼出去的水。过去是无权继承财产。现在的法律其实和自古的风俗认知是有冲突的。谁得财产谁养老?这也是天经地义的。自古有句俗话呀!“父债,子还。”但从来没听说过父债女还的!这是传统中国人的认知。这个事件当中女儿没有什么权利这样做。她选择不往来。就随他去吧。养儿防老吗?没听说养女儿防老!女儿嫁出去就是外姓人了。谁都不愿意财产外流。最可恨的是有一些老人。偏心眼儿。财产分配不公。还主张抚养权利!法律认可,感情上也不认可。这样的老人都不得好的。据我几十年的经验。往往是老人对谁好,却得不了谁的济!
看了这个问题和描述,忍不住又要来多嘴了 ,但我的看法对问题中的女儿女婿多有得罪,请谅解。
因为父母把全部财产留给儿子,儿子也负责养老,而女儿女婿却因此以为父母对女儿和儿子财产处置看待不公平受伤而断绝和父母来往,本人认为女儿有点做得绝情太过。
当然从当今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儿女对父母是有同等的继承权,如果说笼统点就是赡养继承都均等平分,但是受现实家庭客观条件和传统民俗影响有时法律也不是万能的,他只是维护公平,人人都要尊从的底线,凡因赡养和争财产到诉诸法律的地步,那不伤情就伤感,血親关系和家庭成员间问题诉诸法律解决那只是最后选择,弄得不好还会成仇、在心里留下一道一辈子的鸿沟。
说到这我並不是诋诽法律,而是不违法的民俗民约也能起到积极作用。父母把财产全给儿子,儿子也愿意承担养老,这对女儿没多大的不公平,赡养的问题儿子责无旁贷,当今儿媳还没几个愿意哩!
传统的养老问题多是儿子承担,不管有没有多少财产,况且女子岀嫁后,很多父母原本就和儿子一起生活没分家,有些财产没人给细分是父母还是儿女的,儿子养父母的老天经地义 ,没啥推脱,女儿出嫁后、有公公婆须同女婿一同赡养,娘家父母老了经常回不回来看望凭自已良心。
再说人老了熟悉习惯了自家的一切,离儿子近方便,嫁人后女儿家总是别人家,即使女儿女婿不嫌弃,公婆家人会一样吗?自已有儿子老了短时在女儿家过可以,要女儿养老的很少,岀嫁女儿养娘家父母的老,这在儿子脸上並不是光彩的事。这就是传统民约民俗;除法律外他也可制约平息许多現实亲人家庭的纷争。
现在的农村大多依旧是这样,有儿子也没谁只望嫁出的女儿养老,女儿也没几人去娘家争父母财产。
我老婆娘家有三兄弟三姐妹,岳父岳母在时,出嫁的三姐妹平时逢年过节,老人生曰啥的都带礼物或钱回去看望,老人住房日用家具外没啥财产,女子谁也没指望分过,记得岳父过逝时老衣寿被悉数由女儿供备再奉上礼金,大舅子还提由女儿共摊丧葬费,其户族亲长一句便挡了回去:‘’咱X姓家族没这个规矩!‘’
现在在回到问题上来,父母把财产都给了儿子,儿子也愿意养父母的老,这是传统民俗也算约定,只是错在父母没先征得女儿意见,女儿女婿没必要去争财产继承而和父母见气不通来往呀,必竞父母还是养了女儿的小到岀嫁,还置了嫁妆吧?女婿你就养好自已父母的老,办好自已该继承的事,何必多一事去和岳父岳母见气,和舅子争财产呢?不知我说的是不是呢?
我觉得父母做法在财产继承权说法上来说,确实欠妥当。但是按照中国普遍的现象来说,老人做法正常,一般在多数地方,儿子给老人养老送终,自然财产归儿子,女儿嫁出去后也不会去要求分娘家父母财产。
多数情况都是老人如果有几个子女,一般老人都是和最小的儿子生活,当选择好了和那个子女生活,那自然而然老人财产也归那个子女拥有,别的子女不去惦记老人财产。
当然,这过程中老人生病,不能劳动等,都需要那个子女照顾。这是笔者这边的风俗,老人去世,也是由小儿子承担。子女都不会去说分老人财产。
可能养儿防老的那种观念在老人心里很深,毕竟那个年代过来的人,我们不能要求观念和我们一样新潮吧!
而女儿女婿因为财产和老人断绝来往,做法欠妥当,毕竟生养之恩总在吧!
如果作为年轻人把日子改善依靠老人财产,说实话,我看不起这种人,自己奋斗,丰衣足食,指靠父母财产,那真的没什么出息,就是父母分给你一点财产,难道能吃一辈子?
那么我想说,这个父亲和儿子生活在一起,是谁天天陪在父母身边照顾,女儿嫁出去,几天甚至几十天回来一次,有什么资格去分财产。
或许从法律角度来说,有权利分。可是要清楚,老人还活着,该分给谁那是老人自己决定的,从这件事情上看出,女儿女婿因为一点财产断绝来往,就足以证明老人不分是正确的,如此自私之人,确实不应该分。
错不错现在说没意思,等他们病倒了,尤其是做妈妈的病倒了后,让他们自己体会去!
儿子媳妇再孝顺,床前伺候有女儿尽心尽力吗?反正我只看到有儿又有女的家庭,媳妇给送几顿饭已经够意思了,洗衣服,擦身子都是女儿的事。
我外婆那边,三个舅妈是真心的好,跟我外婆没矛盾,和和睦睦的,但是我外婆一生病,需要床前伺候的时候,我妈和我两个阿姨一个都没落下,平时要洗重些的衣服,被子床单什么的,全是我妈和两个阿姨的事。
到了我奶奶这边一样,我妈最多一天三餐饭,洗衣服,擦身子,都是我姑姑来。不是说不愿做,而是姑姑们觉得毕竟是自己亲妈,不会尴尬。奶奶去世后,后事的费用两个姑姑也一起出钱了,所以奶奶留下的一点东西,我们也是算上姑姑,一起平分的,大伯家是不愿意的,奈何我叔和我家都坚持,他们也没办法,我觉得都是儿女,这样才公平吧!
这用问吗,那肯定是做错了,而且是大错,做父母的不能一碗水端平,不担造成子女对父母有意见,而且造成兄弟姐妹之间互不来往,你说这能是小错吗,实则这种父母从心里就认为,女儿嫁出去就是外人,给了白给,儿子是根,是家人,所以得给儿子,这就是极度自私之人,他女儿不和他来往,极为正确
这个父母做错了,他严重的重男轻女,他严重的偏向了儿子,而对女儿不公平,出现这个结果,也是可想而知的。
从理论上说,儿女都有养老的义务,而且如果谁不养老,不尽到赡养的义务,也是违法行为,但是这种义务应该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而不是不讲道理的用法律惩处。
从父母的角度,理论上可以说,财产都是父母的,父母愿意给谁就给谁,别人不得干预,但是,话是这么说,可实际却不是这样的,父母生儿育女就应该公平公正对待才好。
现在儿女与父母断绝往来,虽然于法有亏,但是却可以理解,因为同样一奶同胞,却遭遇不同境遇,这个女儿做的尽管不对,却可以理解,这也应该是我们普通人用正常理看问题的观点。
现在这对父母表面上看,把财产给儿子,让儿子养老,他们觉得很公平,但是他们忘了,他不是独生子女,而是一双儿女,所以不能这样为人处事。
这件事,理想的做法是,父母公平的对待儿子和女儿,把财产可以平均的分给子女,然后享受子女的平均赡养,这样的结果才是最应该的。
我外公外婆就是觉得死后财产该给儿子,但是到了最后生病了,才发现出力的全是女儿,两个儿子都想要房子和钱,都不愿意照顾他。四个子女排班,大儿子装病,小儿子撒谎,总之都不愿意去,女儿没办法只有自己去。姥爷本来想留遗嘱把房子留着生了孙子的大儿子,钱给小儿子,最后时光,看到两个儿子的表现,留下遗言:我的财产应该是你们子妹四个的,你们四个人分了吧。于是,他死后,我两个舅舅对我姥爷都有意见,因为财产带姐姐和妹妹分了。
80多岁的老年人追溯起来是最晚也是出生于1939年,这时候我们的祖国还没有正式建立,这一点很多人可能都没想过。祖国成立发展到今天,中国已经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是人们的思想却未必变得这么快。
两代人的思想不仅被环境影响,也被所处的时代影响。高速发展的现在甚至有人提出10年一代沟的说法。对于孝道和继承这种家庭琐碎之问题,观点精彩纷呈。年纪大的人对男丁接受遗产视为理所当然,而不少年轻人则不以为然,50、60年代的人思路居中。这就是题主所举例子老人困惑的地方,老人在思考这是他做错了吗?
题主说的故事是:老王夫妇把两套房子一个门店都给了儿子,正常的父女关系、和谐的翁婿关系崩溃,换来了不相来往的结局。
老人心中自然想的是,儿子获得财产是“天经地义”的,而且儿子、儿媳之后搬过来一起住,也可以照料他们,儿子、儿媳承受更多的赡养义务。但是既然出现分歧,显然也就没有沟通,虽然有“谁拿遗产谁赡养”这种约定俗成的共识,但是这界限却不分明,难道没有遗产的就不赡养老人了?
其实有一点非常值得注意,很多家庭的问题来自于老人固执己见而不试着学习新的思想——也就是同子女去学习;子女也不愿意分析老人的思维方式。很多老人到最后也不知道子女需要东西是什么,希望的家庭方式是什么,子女也分不清关爱和自私。
其实很多家庭过于“尊重礼教”了,这里要放引号。“礼教”刻板的缺乏人情味,看似都遵守的规矩实际上少了很多人情味。也就是人情味又重又薄。
老人如何处理财产别人的确没有办法干预,但是为了家庭的融洽,自己晚年的幸福,尽量避免亲人间的误会是很重要的。
假如给女儿以更爱儿子的印象,那双方的关系可未必能用“孝”这个框架来约束住。
被给予多数财产者理所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但还是希望长辈能够雨露均沾、一视同仁。否则不能不说会给一些子女以顽固和偏心的印象。
有颇“识大体”的女儿不会介意这样的父母,但心中免不了起一个疙瘩,这个疙瘩不表现出来不代表不存在,有些家庭关系就是这么慢慢坏掉的,家长偏心,兄弟姐妹都会反目。
总邀请我回答这些敏感的问题,谢海棠友邀请,那我说说,我自己的看法吧,先说说,我自己的情况,我是独生女,我老公是独生子,但按性格来说,如果我上面有个哥哥或者是有个弟弟,我父母把家产全部给了我哥哥或者是弟弟,我心里当然不会开心,但是父母生我养我,已经把我供到大学毕业,我觉得他们已经完成了他们的责任,至于赡养问题,始终是我的父母,平时该怎么看望,照顾就怎么照顾,赡养问题,既然全给了儿子,儿子多担当一些吧,我是去年刚结的婚,怎么说呢?这个问题我和我老公也谈过,育儿观我们是一致的,如果以后有儿有女,他们结婚成家之前,肯定是平等对待,儿子呢,房车彩礼都会给准备,在这个对女人要求这么高的年代,女儿,我们会婚前给她买套房,作为她的婚前财产,也会给她准备丰厚的嫁妆(现今)给她防身用,不管儿子还是女儿,都要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如果给我找回来一个扶贫对象,别说房子车子了一分钱都不给,我不会要求女婿的房子写上女儿的名字,但是住房必须得有,连个窝都没有,没有资格娶我女儿,同样的,儿子也是一样的,连个房子都没有,没有资格娶人家宝贝女儿,其余的钱用于我和我老公养老,不管儿子还是女儿,他们过好自己的人生就可以了,不是说大话,现在这个年代还指望儿女养老啊?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我和我老公都不带,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隔代亲,教育理念不一样,不做那费力不讨好的事儿,我和我老公把人生都规划好了,哈哈
看过一个案例。也是一老头把财产都给了儿子,女儿便跟他断绝了关系。现在这老头不要女儿赡养,只要求女儿来看看他。可是女儿被他伤了心,死也不见他。至此老头还是认为自己没做错,是女儿太没良心。其实女儿有时并不是为了争财产,只是想当个自己人,当你把她定为外人时,她觉得受伤了,心灰意冷,不愿意跟家里发生太多关系。
我觉得女儿此举不太明智,不必断绝关系这么决绝吧。
我家也是姐弟俩。我外嫁,弟弟一家与父母住一起。父母有退休金,家境尚可。按我爸,他没重男轻女的思想,对我也很好。但我老家那一般人都觉得父母所有,到时给儿子的,女儿一般没有分家产的权利。我本人有工作,有家庭,也没打算要分到父母什么东西。只要他们开心幸福就好。所以,我对此问题中女儿的决绝有点不大理解。
做为子女,父母养我们长大,我们也有陪他们老的义务。正常关系中,子女与父母间,父母付出会大大多于子女的。这种天生的血缘关系,是讲不清道不明的。如子女对父母好,是由于看到其手中有钱,死后有产,那也太让人心寒啦。
我觉得此问题中的女儿,还是私心太重,太现实了点。
以前的人,养儿是为了养老。现在搞不好,养儿是为了受气受罪。哎!都是金钱在做怪。
虽说手心手背都是肉,但是十个指头还要分出长短,世人说不肖子孙,可有多少人又了解不孝的缘由,鞋大鞋小只有自己知道,外人不要做评论的好!
公平公正对待子女
从小我就直到奶奶不喜欢我,因为我是女孩。在我们县重男轻女的现象很严重,有很多家庭,如果一直生的都是女孩,很多便送人了。
比起那些从小就被放弃的孩子,我还是比较幸运的,我的父亲没有放弃我。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在我上高中的时候。
奶奶说“女孩子读那么多书干嘛?迟早还不是别人家的。”听了心里别提有多凉了,而我父亲却说“如今女孩不读书,能干什么呢?“所以,即便是家里没钱,我父亲还是跟亲戚借钱给我读了大学。
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无私的,但是也是有偏驳的,最难的就是一碗水端平。
最近有一部电视剧挺火的,叫《都挺好》是一部家庭伦理剧。里面有一个糊涂爱折腾的老父亲,下面有三个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从小女儿就在家里收到了不公平的对待,花在儿子身上的钱是女儿的好几倍。到了老了,两个儿子因为赡养老人的问题,互相推脱,而女儿呢?因为年少时受到的委屈,总是跟老父亲对着干。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大儿子失业有心无力,二儿子啃老,像个长不大的孩子;而女儿虽然说话带着刺,可心里却还是爱着自己的父亲的。
说真的,真的有能力的孩子,有几个人会盯着老人的财产呢?只有那些没有本事的,指望着老人的财产和养老金生活的人,才会在上面斤斤计较。
对于绝大多数女儿来说,争的也不是那点财产,而是心里的一口气。都是父母亲生的,为什么需要养老的时候就想到了自己,而分财产的时候就没有自己的份呢?
从小到大,有兄弟姐妹的都在彼此较劲,那就是爸爸妈妈爱谁更多一点。被需要是幸福,被呵护也是幸福,一样的付出,却得不到一点回报,多少会心寒吧。
女儿觉得受伤就断绝父女关系,这种做法可取吗?
当然是不可取的,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无私的,不求回报的。父母辛辛苦苦把我们养大,并不求我们要让他们大富贵,只是出于人的本能。同样,当父母年老的时候,我们反哺也是出于本能。
付出了,没有得到期望的回报,伤心是肯定的。只是不管从伦理还是法律上来讲,你都无法否认你们之间的关系。
对于那些偏心的父母,我想说的是“你可以偏心,但是请给我留点温暖。”
父母全部财产留给儿子,儿子也负责养老,但女儿觉得受伤,于是断绝与父母来往。
首先,父母做的太偏心了。老王不应该对儿子和女儿厚此薄彼。
当然,老王是想让儿子养老,所以才把自己全部财产留给儿子,即使是这样,在财产分配上,他的两套房子一个门店都给了儿子,女儿没份,明显的重男轻女,做的太偏向儿子了。
这样做的后果,一是女儿与父母断绝来往。虽然老王的女儿不应该这样做,但也可以理解。你对儿子如此好,一点财产不给我留,我还见你干嘛?女儿如此生气完全可以理解。
二是一旦以后儿子养老出现问题,老王根本就没有后路。儿子的家庭,往往儿媳妇说话占很大地位。一般儿子都会挺孝顺,可是万一儿媳妇不孝顺怎么办?以后每天总给你耍脸子,你呆不下去了怎么办?此时,老王已经没有任何财产,手中没有了砝码,儿子儿媳很有可能变脸,此时再去找女儿,老王好意思吗?
所以,正确的做法,就是老王不分财产。先搬到儿子家与儿子儿媳同住,看看儿子儿媳是否孝顺。可以每个月拿钱补贴儿子。两套房子一个门店,可以出租一套房子和门店,租金补贴儿子。这样,女儿女婿没有话说,还会向以前一样对父母好。
然后,在财产继承上,可以立遗嘱。如果儿子养老,而且已经在儿子家住了几十年,可以给儿子多分遗产。对女儿可以少分,比如留一套房子给女儿,不能一点财产不分。
其实,究其根本,还是老王的重男轻女意识太强。现在,男女平等,城市里很多女儿比儿子还孝顺,女儿给父母养老的很多。对儿女,尽可能一碗水端平,不能厚此薄彼。
其实在我们家也有类似问题。我岳父岳母,都是两个女儿在照顾,以后也是女儿养老,可是却把房子留给孙子。当然我们不会说什么,毕竟是老人的财产,老人有权处置,但心里肯定不会很舒服。
老王女儿的做法也欠妥,即使父母做得不对,不给自己任何财产,但父母给了自己生命,还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的吗?怎么能因为一点财产,就不讲亲情,不理睬自己的父母呢?
血浓于水,不能因为财产问题影响对父母的感情。父母之恩,怎么报答都不为过。
我先说一下关于老人还没有走就把财产转给儿子的做法,其实,这样对两老,对女儿,都不好。
第一:你们把所有的财产都转给儿子了,对老人来说,以后的保障就增加了风险,现在是儿子儿媳一起住,因为你们身体还健康,没有患病什么的,一旦两老生病了,需要大把花钱了,需要人定期照顾了,儿子儿媳还会一定照顾吗?
现在很多老人都指望儿子儿媳,身体好的时候说儿子儿媳多好多好,生病了,却诉苦说儿子儿媳不来照顾,还不肯出钱,这样的事情,现在社会上很多,而两老把家底都给儿子儿媳了,万一生病了,这样的事情出现了,两老怎么办?不给自己留条后路。
第二:在生前就把财产都给儿子了,一分丢不给女儿,对于女儿来说,就是父母把和自己的关系给掐断了,好像没有这个女儿一样,以后两老生病了,儿子不管了,那是不是也不需要女儿的照顾了?这样的做法,对于女儿来说,真的很心寒。
要是以后碰到生病了,儿子儿媳不照顾了,不出钱了,需要女儿照顾了,女儿不愿意,是不是要说女儿不孝顺了呢?
其实是父母先伤了女儿的心了,以后也就不能指望女儿了。
重男轻女,不但害了自己和女儿的关系,还会让自己以后后悔呀,唉。。。
作为现在的父母,还是要权衡和孩子之间的关系的,有儿有女的,都要想要,都要照顾到,都要平衡到,这样,到自己老了,病了,还会有人来照顾来伺候呀。
钱,有时候代表的就是感情,是感情付出的一种方式,我觉得子女矛盾是父母问题,这种低情商的事情是父母的责任,我大伯家就很明智,没有为了这些事情扯皮,两个姑妈和大伯关系都很好,大姑的条件一直比较好,因为又是大姐,对家庭付出一直比较多,大伯就很明事理,他对父母说,她们子妹感情很好,老人家要一碗水端平不要破坏她们感情,去年爷爷身体一直不好,就怕要走,分钱的时候就是全部平分(90万,子女辈一家二十,子孙辈一个十万
),但是大伯和大姑自己的都没要,全部给了小姑(小姑家庭条件最一般),说小姑最辛苦钱少,钱怎么不能代替感情,子女有自己的想法,但是父母第一步要做好,就像分小朋友糖果一样,你不平分你是不是就偏心,偏心就是父母问题,有爱才有孝,愚孝我不认,什么生养辛苦,我觉得相互理解相互爱护
感谢邀请我这平凡的残疾人回答这个问题。说实话吧!都是同一个父母亲生的儿女,然而父母亲把财产都给了儿子,女儿心里肯定不平横,所以做为女儿女婿肯定恨父母亲了。因为手心手背都是肉,难道只有儿子才是你们亲生的吗?女儿是捡的吗?你们把所有财产给儿子,女儿一分钱没给。可能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女儿都会恨父母亲。少给一点女儿不行吗?至少让女儿心里平横吧!然而你们一分没给女儿。如果是你,你心里不受伤吗?这种情况女儿受伤是肯定的,谁怪你们不把女儿当自己人看呢!当然做为女儿肯定不应该抱着与父母亲断绝来往的心态和看法对父母亲了,最少父母亲给了你生命,才有你的今天吧!其实我觉得最少给一个住房给女儿吧!这样女儿心里才会平横
父母:儿子,我们准备分你妹妹(姐姐)一半家产毕竟他也是我们的孩子对不对,你同意吗?(这时候大家觉得儿子大多同意吗?假如同意,)儿子:嗯行没问题,儿媳私下和爱人说:平时都是咱们照顾爸妈,你姐姐(妹妹)一个月回来看一眼就要一半家产,行呀这样我让我妈也分一半家产给咱!不过也要我妈有一半时间住在咱家!住咱家这段时间让你妈去你姐妹家住着,不过分吧,正好当闺女的都想妈了,这样大家都开心,也能体现当闺女的孝心!
从社会层面来说家产平分子女本身就容易掀起纠纷,分女儿,平时都是儿子儿媳照顾,大病时女儿偶尔也来照顾下,但是大多都是儿子儿媳妇照顾,这样儿子儿媳心里不痛快觉得委屈,
不分闺女吧,女儿觉得你们根本就不爱我,重男轻女,你不分我一半咱就断绝关系!
父母左右为难,其实社会理应建立一种类似彩礼一样的共识,女儿嫁出去了就不要想娘家财产的事,为啥?因为你已经成家也有了新的父母家庭将来他们的财产会留给你,相对的你婆婆公公也不会将财产分给自己女儿,会少很多所谓的重男轻女的“感情纠纷”!
女人要彩礼的时候说这是传统,儿子继承家产也是传统,女人为什么不满呢?女婿继承公婆家产的时候,女儿会不会让小姑子分一半呢?中国女人把利已主义演绎的淋漓尽致,中国80%得家庭矛盾都是女人挑起的
这样的父母,当初要女儿干嘛呢!既然不能公平的对待,就不配有女儿!儿子是你生的,女儿是抱的吗?如此对待女儿,要女儿不计前嫌依然对你如初,可能吗?女儿不是神,女儿也会计较,也会受伤,也会难过,也会心凉。不要圣母婊,只要真实的活着,难道不可以吗?
讲一个真实的例子!我老公的亲戚!老两口都是高级知识分子,两人都是医生。老爷子还是北京人,在北京后海附近还有一套四合院。俩人有一儿一女。他们把北京的四合院给了儿子,在我们这里居住的一套楼房也给了儿子,两人每月近万元的退休金也是儿子掌管,女儿一分财产都没有。现在老俩口年纪大了,都80岁左右了,都有病了,虽然没有瘫痪在床,但生活也不能完全自理。需要人照顾,儿子给雇了保姆,女儿很少登门。今年春节,我婆婆和大姑姐去给拜年,家里乱的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衣服脏的没法看。我大姑姐才帮着打扫卫生呀,老两口头脑还不糊涂,只后悔没找个好儿媳妇,却一点没想过为什么姑娘不照顾他们。这还是出生于大城市,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还如此重男轻女,对自己晚年的遭遇从未反省也不后悔。旁人还能说什么?自作自受呗!
对于这个问题,不管是从赡养义务、男女有别还是地方风俗的角度去分析,都不会得到一个让所有人都接受的结论,人人心中都有杆秤,这杆秤称量着人们的言行,这杆秤其实就是大家心中对公平的追求,人人都希望被公平地对待,古人云:不患寡而患不均,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法律规定、地方风俗一旦扼杀人们心中对公平的追求,人心自然不愤,特别是这种父母子女之间的事,声讨谴责女儿、用法律规定去批判女儿,而无视此事中间的不公平问题,然后用赡养义务掩盖不公平问题,用地方风俗掩盖重男轻女的问题,掩盖得了吗?能不愤吗?总而言之,不要拿财产这种稀缺资源去考验人性,一考验势必全剧终!
老王的这种做法没有错值得提倡,现在许多女人受了不知所谓的女权主义者的蛊惑,人变得无比的自私和功利毫无亲情而言,她们不思进取将改善生活寄托在啃老上!嫁出女儿泼出水难道是空话,你们不念父母的生养之恩,还想剥夺老人的财产处置权!天地万物存在就是道理,当年父母生二胎就是为了生儿子,生儿子的目的就是为了家族香火传承。老王为什么想不通女儿有这样的反应,想想也是我们辛辛苦苦将你养大,你却成了别人的媳妇,不要你报答养育之恩你还回家跟弟弟抢财产,真是应了农村的那句老话生姑娘就是个赔钱货。许多传统的东西请不要打破否则后患无穷。我们尊重老王的选择,鄙视她女儿女婿。
我是人家女儿也是我儿子的母亲,我两姐妹一个哥哥,我和妹妹从来也没想过要父母的钱,我们都觉得钱是父母的,父母想给谁就给谁,再说了我们自己如果不会赚钱父母给多少都要花光的。所以,父母给哥哥买了房子我们替他高兴,老家的三套房子留给我哥哥,我们也没意见,父亲和母亲一个月一万多的退休金也都补贴我哥哥买车养孩子,我们也都支持。我们都觉得“家和万事兴”,只要父母身体健康,我们一家和和睦睦,大家开开心心这就是最好的生活。所以,父亲常说他很幸福,不是因为我们有很多钱。而是因为我们三兄妹都有好的心态,都有幸福家庭。不是因为别的,因为我们心中有爱。我哥哥嫂子结婚20多年了,我们姑嫂比姐妹还亲,我们从来也没有红过脸,我觉得这比父母给我多少钱都幸福。
你肯定错了!她俩也不是在乎钱财,只是通过你对待钱财的态度,认定、认识、认清、认为:你的心里面根本没有她俩的位置。既然已经打到脸上了,难到人家的热脸臭不要脸去贴你那冷屁股?!人都是冷暖自知的,死了不看你也得认。你自己作蘖!
老式的父母最让女儿寒心,如果只有一套房,给儿子也就算了,毕竟重男轻女不可能一点没有,问题是你有两套房加一个门面,哪怕给儿子多点女儿少点呢?女儿不是你孩子?
我父母比你有过之而无不及,房子票子都留给儿子,赡养留给了我,还时不时要求我资助弟弟一家。说资助都好笑,明明弟弟比我生活的更滋润。
希望下辈子不要投胎到这样的家庭,哪怕让我在福利院长大。
中国很多人的傻逼思维我是不懂得,虽然我也是中国人,没什么要重男轻女,天下怎么会有这样的傻逼?虽然我是男人,但我不喜欢我父母这样做,如果一儿一女,要么平分,要么多黑女儿,女儿是弱势群体,要富养保护好,儿子男孩让他自己打拼,有骨气,老王这种傻逼,你把女儿当泼出去的水,还要回来一样的孝顺你,要不要脸?去死吧
有时候觉得做儿女的真的要学会装傻充愣,父母一碗水端被不平太多,我家四个,老父在家只负责挣钱,其它老母说了算,老母在家又独宠我二哥,现在七十多了,做的很多事让人咬牙切齿,我二哥占尽所有好处,到现在老人的养老保险他还在领,老人也不敢说,去年他最爱的儿子把她赶出来,老人伤心的不行,我们给接了过来,可是心理不舒服啊。直到现在哪个儿子还在领她的养老保险,谁也拿她没办法,我想走法律,可是他们都顾念亲情,给老人的钱我哥告诉我她给别人了,我哥怕我伤心,我说不会的,钱给她就是她的,如何支配就是她的事情,那么多年端不平这碗水还在乎这个吗?装傻充愣是最好的治愈,我已经不期待了,做好自己,她的东西我也不期待,我老公说的一句话,算计太多会更穷,有舍有得求心安,做好自己,努力我们过的会更好,命里无时莫强求,求心安理得
讲传统,把所有的财产全部给了儿子,那就是默认儿子养老,女儿可以不用管。你不要分财产的时候讲传统,养老的时候又用新制度,这样谁都心寒。是你先把女儿当外人,推出去,寒了女儿的心,现在又希望她跟你亲近,你女儿真难。
都在说老人错,大错特错,错的离谱。
这里有为人儿子,为人女婿,为人儿媳,为人女儿的。
我不认为老人有什么所谓的错误,就是偏心眼儿子,传统观念,儿子继承。
我是女子,家里独生子,三十多岁,先表明身份,所以不带立场。
我个人认为,人生儿育女,为人父母的责任义务是对自己的孩子负责,养大成人,有责任感有能力的,还会帮着成家立业。
为人儿女,父母陪你长大,你要陪他们变老,也是同样的义务与责任。
至于老人的财产怎么安排,子女都应该坦然接受,因为父母已经尽完了他们的责任义务,儿女却因为钱财,而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真是不孝。
家务事,不便插言,自行处理
我感觉要怪就怪儿子!
农村的老规矩,养儿防老,财产也给儿子留着,女儿是泼出去的水,嫁到婆家就是婆家的人,这是老规矩,因此父亲的决定无可厚非!
女儿也是父母身上的肉,也为家里做出不同甚至很大的贡献,不管多少,不应该不给,最起码要让子女们感到心理平衡,一点不给,说不过去,不说按贡献大小给,最起码要说得过去,因此姐姐生气也是情理之中!
关键是儿子,你感觉你能够让父母衣食无忧并且不需要姊妹帮忙很好的伺候老人吗?即使能,若父母给你足够财产的话,你就忍心独吞而置姊妹感情于不顾,钱真的能花一辈子吗?能花两辈子吗?能世世代代花下去吗?
因此你可以说话,可以参与意见,可以偷偷给姐姐,也可以跟爸爸商量给姐姐,如果没有这样做,造成现在这个结果,只能说明儿子自私自利,父母糊涂,姐姐计较,不愧是一家人!
作为我,绝不会让这一切上演,我肯定会协调沟通好,我不会让家里任何一个人受苦,谁有难帮谁,谁有功帮谁,谁弱帮谁?都是一奶同胞,为什么要分得那样清,我认为大家都好才是真的好,孩子们都好家族才有希望,否则钱财再多,教育出一个不学无术的浪荡公子,还不是坐吃山空!
因此作为我,我会劝爸爸给姐姐一部分财产,如果爸爸不肯,我会偷偷给姐姐补偿,若我是姐姐,若就遇到这样的爸爸和弟弟,我只能怨自己命苦,但是我会努力向上,利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属于自己的财富,特别是培养教育好下一代,不让悲剧重演,父母弟弟我不会主动向他们乞讨,我也不会争得面红耳赤,也不会主动不知好歹的给他们财富,也不会过度的生气,但是他们有难,需要我帮助并且我有能力帮助的情况下,我会尽力而为,因为我毕竟是父母所生所养,弟弟毕竟是一奶同胞,但是我不会无底线的资助不要强的任何人,可以救急不可以救穷,可以授人以渔不要授人以鱼,如果困难有志气,遇到难事我会帮,如果是扶不起的阿斗那也只能适可而止,虽然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但是无底洞是永远填不满的!
这个做父母的也太缺德了,儿子女儿都是自己的亲骨肉。你拿百元出来,给儿子80元,起码也给女儿20元啊?一分钱都不给也太过分啦。这样的父母,儿子不照顾,女儿也不应该理他。一点都不象父亲的样子。以后他有病,女儿不要去理他。
分家产从不考虑别的儿女,你也别指望以后别人会考虑孝顺你,因为很简单你不能把儿女当人看,还期望人家多伟大,会摒弃前嫌,你这是有多心大呀,最好老死不相往来,不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说:“我是你父母”或有人说那是你父母。做为父母,我只认为想把我最好最值钱的东西给我的孩子。既然你从没有把另一个人当孩子,请不要再去打扰伤害,任何的说辞都是无情,什么法律责任赡养等等,好吧,你去告吧,判多少给你多少,因为没人可以选择父母,但可以选择离开。让你爱的子女好好陪你,你不是把你一生的所有都给予她了吗?
女儿可以嫁人嘛,嫁了就有一家财产了。父母的财产父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