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位思考,我觉得美国的民主选举制度无比的正确!为什么呢?因为,他能选出像小布什这样的弱智,介乎于痴呆形的总统,也能选出特朗普这些精神病患者总统!又能选出老拜登这样的老年痴呆症患者总统!有这样的总统执掌美利坚,有这样的选举制度源源不断的推举出奇葩总统何愁美利坚不败乎?
当美国的总统,最重要的就是要疯狂,理智的当不了,再说就算总统已经痴呆也不妨碍他背后的政党团队的运作的。
把自己的事先做好!
它死它活与我何干?再说了,世界上少了个流氓、强盗、说谎者不是更利于地球康复?所以,你就别淡吃萝卜咸操心了!
就凭选举两任总统都是疯狂痴呆年龄大的总统,美国人思想混乱低人,就是美国衰退的必由之路,没有力气疯疯癫癫的掌舵人怎么不翻船呀?美国人坐在船上当然也必然俺死!
民主总统,不是百分之百正确,。民主总总,发起战争,催产人类。
美国人及西方人在选择治理国家领导人时,选择的理由分析下有这样几点:
一是个人魅力,能说会道,有能力蛊惑选民,会画大饼给大家。二是背后有没有强大财团。三是政治遗存,是否出生世家,这个有先机。四是个人形象和成长路径。选民们不在乎能不能最终治理国家,而是能获得口实的优惠。政党做到利益均粘。
所以从特郎普到拜登,两人共同的有几点,是七老八十的人,耄耋之人如何有精力领导和治理国家。他们所在党派已无新生的政治力量作整合选民的代表人。把他们两位痴狂之人推出,也是政党老朽政治的用心之作法。在大家看来,最重要的西方民主制度下的选举人,那个经历过基层历练,如何谈得上系统治理国家的能力具备。多数是所谓的社会精英和商人跨界成为政治人物,当上总统。国家建设和发展没有历史的连续性,只有利益与争斗和互相拆台。因此也就谈不上美国的未来。
只要能胜任,不论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