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律师做久了亏吃的多了,你说的这种事没有律师会去做,都是容易出事的情况。
我见过一个离婚案子,当事人委托律师时签的代理协议,其中有一条:是否同意代理律师代为约见对方当事人(妻子一方)进行调解? 这个当事人写的“是“ 但是开庭的时候,中间双方摆事实和证据,感觉自己理亏难以得到想要的结果时,这个当事人突然开始指责自己律师,说他背着自己给他的妻子打电话约见面了,他妻子拒绝了见面如何如何,言下之意说他委托的这个律师背着他联系他妻子耍花招!
他的律师当庭出示了他写的委托事项及相关内容,是他要求律师联系对方进行调解的,这个律师很不留情的斥责他背信弃义,并当庭退了他的律师费表示不会再担任他的律师。
之后这个律师即火大又后怕不已,说幸亏当初没有嫌麻烦,要求这个当事人填写了律所要求的案件登记信息。否则以这个当事人的人品,自己理亏不愿意认账,反而拿着律师联系对方当事人的事情跑到相关部门去闹的话,律师就是真的黄泥巴掉裤裆了!
其实,有一定经验的律师都会听过类似这样的例子,当事人理亏感觉案子难以取胜的时候,就调转枪口给自己律师栽赃,希望找别的人替自己背锅!有一些律师甚至因此被坑进监狱的!最著名的就是北京一位女律师曾经代理的一个案子,这里就不再详述。
也因此,律师圈子里有了个俗话,“当事人、当事人,当面是人!”
题主的另一个问题,问律师有百分之多少把握,要律师给一个案件结果的承诺,这确实违反了律师法!这是律师法明令禁止的行为。
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虽然我不是律师。做人首先要学会以己及人!比如说你自己是一个援助律师你会怎么做?一次两次无所谓,就当做善事,长年累月呢?律师大多没有固定收入,他们也要养家糊口,而且,做援助律师的大多没什么案件,或者刚考取律师照的律师,大家都很忙的,谁有心情老是做一些连电话费,路费都要自己出的无偿援助?我也是一个农民,学历不高。但是我知道人总是要靠自己,现在的时代网络发达,什么资料找不到,诉状不会写,不会上网抄一份?再不会去法院看看范本,要什么证据自己收集,收集不到写申请请求法院去查,自己的案件和什么法律相关就看什么法律,边打官司边学,遇到什么问题上网搜一下看看别人是怎么说的。刚开始我打官司花了一万多请了一个律师,开完庭出来说这场官司输了九成,我不信邪,王炸在手会输?在我和妹妹的努力下,历时三年才最终打赢官司。目前独立完成五次诉讼,而且是完全胜诉。我不是在炫耀自己多么厉害,而是告诉大家我也是从零开始,一步一步走过来,打官司也不是一件什么高大上的事,我能做到的你也可以,人最终还是靠自己!
承担法律援助的律师,既然愿意承担这项工作,就应当像对待那些非法律援助的事项一样,尽心尽力地完成工作。这是一名律师应有的素质。
就提问者提出的法律援助律师对这几个具体问题的态度,我的看法如下:
1、本人在执业过程当中也常常会遇到代表委托人与对方律师谈和解方案的情况。为什么由自己律师与对方律师谈和解方案呢?简单说,就是大家都是法律人,对有关法律规定都很清楚,谁也无需在法律上忽悠对方,而且各自都知道自己当事人一方在这件事上的弱势和优势,可以比较理性地考虑问题。当然也会有那种蛮不讲理的律师。
英文世界有个专门的名词,叫“射杀信使(shoot the messenger)”,意思就是当我们听说一个坏消息的时候,我们会因为不喜欢这个消息,而连带地想要把带来消息的人给干掉。这就是为什么常常当事人对自己的律师与对方谈的和解方案不满意的原因。
既然是和解、是协商,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都要有必要的让步,大家都不让步,就无法达成和解协议,总希望对方让步,也不可能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一旦达成了,当事人往往又有失落感,认为自己让步太多了。于是就怀疑是不是自己的律师能力不强?自己律师与对方串通损害自己的利益。
而且与对方谈和解方案往往费时费力,再加上前面说的不讨好,整个就是受累不讨好。因此,有些律师拒绝做这项工作也是情有可原。
2、律师不对案件的胜诉做百分比预测是符合律师执业规定的。但是,律师完全可以分析己方证据被法官采纳的可能性,可以分析己方证据的证明力的大小。
3、提问者遇到的这位律师的做法并没有错。担任法律援助的律师往往都是些职业经验并不丰富的律师,因此,他们可能怕出执业过程中出现纰漏,所以都比较谨慎。
再说个小事:五一节放假的最后一天,我到所里,听到有人在接待区大喊大叫,我过去一看,是一名五十岁左右的女当事人,她喊“我都等了四个月了”。我只听清这一句,其余的喊声就是西斯底里的狂喊。直到后来是110的警察到了,情况才缓和了。
这个事情告诉我们律师是什么?就是要谨慎地对待当事人,谨慎地对待当事人提出的一切问题。
此种律师,显然属于不负责任。
法律援助本应属于民生事项。但这类案件,律师没有钱可挣,只有司法行政部门给的那点可怜的补助。所以,律师心理上并不很积极。
对律师而言,时间就是金钱。律师收费很多以小时计,并不愿意牺牲时间,来投入到法律援助案件中。接受这类案件的律师,很多属于案源不足,“被迫”接受;心理上不情愿,却又好高骛远。
有的律师干脆作为一项任务,被动接受,消极应对,更不要说研究案件中的法律问题了。对于接待当事人,当然也是能省则省,能消极则消极,能敷衍则敷衍。
这种情况下,并没有相应的激励、约束、评价机制。对于当事人来说,碰上这样的律师,要么要求换(患难之下其实基本没什么讨价还价的余地),要么只能被动接受。
个人认为,律师的合理化建议比法律条文更能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会让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利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但为什么法援律师不给或不经常建议,这需要从很多方面理解。
一般来说,注意,仅是一般而言,法援律师多为刚执业、案源少、经验少的律师,一方面通过法援案件积累经验,一方面也要生存,这时因为执业时间较短经验尚浅,也给不了多少建议。另一方面,执业风险越来越大,以前很多律师都可能从良心角度给出专业建议,但好多得不到理解,最后好心没好报,使得好多人不敢随便给建议,犹如医生建议患者吃仿制药…的后果…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法援律师都是执业经验少的律师,仍然还有为数不……怎么多的、不沽名钓誉的、执业多年仍然相信公平正义终会实现的律师,但,少。
最后,法援律师的劳务费确实不多,而且法援的指派具有一定强制性,古话说重奖之下必有勇夫,其实聘请律师就是购买服务,还有句话说,一分钱一分服务(货),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法援律师不会在法援案件上耗费全部精力,毕竟谁都要为生计奔波。当然,律师行业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好像顺到其他地方了),但凡事光想着自己只会累己怨人,我觉得这话对律师和委托人都适用。
最最后,又有多少人会真心愿意相信自己的律师,无论是法援还是自聘?!又有多少当事人在面对律师时会坦诚相待据实描述,我相信,开庭时作为代理人所了解的案件事实有时甚至不如对方知道的真相多,我更相信,其实每一个法律人在学习法律时、律师初执业时,都曾抱有一腔热血,但因各种原因这腔热血在慢慢冷却。
我们经历的是行诉想请律师全代理,回说不能全代理,立不上案〈15年5月〉,说如果能立上案后,可代理调解。到18年12月找另一律师全代理,说其它可接,行诉不接。
法律援助,本是面对有困难,有需要的群体实施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的,受司法部门委派,如果是一位有良知,有责任心的法律工作者(律师),应该尽心尽力为服务对象献计献言,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争取获得更大的利益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如果因为“免费”而走走过场,应付了事,真的对不起自已的职业,也有失于民众对法律工作者(律师)的信任,从而涉及影响到整个司法战线的信任危机,而不是个人行为的问题了,所以,建立建全司法援助,不是挂个牌子,摆个面子,吸引案子,然后是无钱不为,为而不专,专而不负的拖沓态度,更不要一切向“钱”看,法律工作者(律师)办案需要钱,但法律不是市场买卖,有的诚信、名誉比金钱更重要,为什么英雄、见义勇为者不留名,面对金钱不动心成为人民心中高、大、上的人物,而敛财贪钱者则成为渺小可耻之人就是这个道理。愿每一位法律工作者都要坦开胸怀,为需要求助的人民群众服务。
1.要律师和对方达成和解,你就必须先给律师一个底线,表明最低多少金额可以和解。2.也许你给的报价律师觉得对方根本不可能和你谈,所以只能拒绝。3.即使律师花了很多时间和对方协商,按照你那个底线和对方达成和解了,很多当事人在签字前会反悔,不肯签字,律师做了无用功。4.看看头条上有多少人在说律师吃了原告吃被告,律师为不被怀疑,通常会通过法官组织调解。5.胜诉率是扯淡,我告诉你78%会赢,你相信我给你的这个数字么?一般律师只会告诉当事人赢得几率大还是输的几率大。告诉当事人100%赢,那个违反执业规范的。6.我告诉你80%几率赢,结果输了,那我有判断错误么?
经历过,太恶心啦,后悔找法律援助,
工伤辞退,证据充分,问她,我有什嘛权益可以主张,不说,
立案,等等都是自己去,给我打电话,元旦前三天,说元旦后,见面, 等一周,见面,让我去取申请表,等一天,写申请书,让他看看有什莫错误,自己去立案时三个错误没看出来,
劝我给对方律师面子,
赔偿金很明显少一个月,根本不给你交流,
仲裁调解时,劝我给对方律师面子,
都不想说啦,
建议,出现标底大,实在困难,就去找法律援助,不是就不用去,
仲裁调节,不要听那些调解员忽悠,去法院多咨询,司法局,直接仲裁,
我是法眼扫描,执业28年的资深律师,来回答你的问题。
1、针对的是经济困难的的人群,是需要先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的
《法律援助条例》是这样规定的
第十七条 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的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法律援助机构经过审查,认为达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可以给予法律援助。
2、法律援助也有援助的业务范围
而法律援助的范围也有限定:比如追索劳动报酬的,申请国家赔偿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的,追索社会保险和救济金的等,以及一些刑事案件。
现在我们国家实行刑事案件全覆盖,就是说所有的刑事案件都要有辩护律师,这样那些没有钱聘请律师的,法院就会指定律师辩护。
1、每个所都有法律援助案件任务
有时候律协会安排每个律所每年要有一定的法律援助任务,否则每年年检的时候会有问题,而为了完成任务,各个所会安排一些实习律师或者刚拿证的律师承担法律援助任务。
2、法律援助律师业务水平有限
毕竟担任法律援助的律师比较年轻,没有业务经验,仅仅是按照书本知识来考虑问题,当然不愿意冒险出主意或者冒险达成一些比较重要的协议。
甚至让没有经验的律师处理一些问题,反而会给对方送去把柄,或者将事情处理的反而糟糕。
法律服务市场也是“好货不便宜、便宜没好货”,既然选择法律援助律师,就不能指望得到合伙人级别一样的服务水平,当然了,法律援助律师也是尽力为当事人提供服务的。
你的法援律师说的都没错,《律师法》不允许律师向当事人做出胜诉的保证。另外和解是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部分放弃或者是对对方要求的妥协,当让要当事人自己做出,律师替你做了,回头你反悔了,会责怪律师的,没有律师会傻到这种地步。
花钱请的律师都不一定真心给你办事,免费的又怎么会真心帮你?不要迷信律师,很多律师对法律条文都没有真正理解,自己好好的学习法律把。
法援律师起不了作用,困没有免费的午餐。困我受到市总工会按排的法律援助律师援助过。下面把我的法援情况向网友介绍介绍一下:①他向我提出要给他200元坐车费和茶水费;②上诉状,证据、证人证词和二审出庭作证的证人及法律依据等各种材料都是自己乱搞而(来)成的,他只是开庭时陪了我一个上午,但是,我想在开庭时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时,他说你(我)不要管事,所以我就在庭审时什么都没有发表意见和建议。现在网友们可认为法援到底有多大的作用?
既然说律师不好,又说律师都是为了钱,哪干嘛还要找律师,有官司你自己打不就得了?记住千万不要让律师挣你的钱,千万千万千千万!!!
为什么请的一些法律援助律师一点意见不能给?
【格格独家意见】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站在律师和法律的角度回答你:
1、关于和解。律师的工作以《委托合同》约定为基础,当事人的授权为标准处理案件。
在法律上,当事人授权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和解是特别授权,也就是说如果你没有给律师特别授权,律师是不能代为达成和解的。
一般情况下,我们与当事人接触之初,会根据当事人的案件情况做提示,是否要特别授权,因为特别授权相当于当事人本人,但律师又不是当事人本人,为了安全执业(避免事后当事人埋怨),所以,通常情况下,我们会跟当事人建立一般授权。
有些人认为律师只是出个庭,没干其他事,事实上,律师的工作是很忙碌的,仅仅为了准备庭审都要花好多时间去研究,调查,检索等,这些当事人看不到,所以他们总觉得自己亏了。
当事人以为花了律师费,律师就应该全方位包揽,事实是律师无法做到全包,只能就事论事——委托到哪个环节就做到哪个程度。比如只委托处理一审,那二审或执行就得另外委托。所以,当事人自己要清楚这点。
2、关于胜诉。法律规定律师不能承诺胜诉,一旦违规,严重的可能会吊销律师证,以后永远无法从事法律行业,这对律师是致命伤。
有些律师事务所为了揽案件,外聘一些不懂法的业务员,对外宣传“不胜诉,不收费”,当事人以为得到了法宝,于是到处说这家律师可以保贏,但是建立委托后,案件经过审理,大多都败诉了。
因为业务员不懂法,他只知道承诺你,但他不负责办理案件,什么都可以答应你,接到案子拿了提成,以后的事他不管。
败诉后,有些人被业务员忽悠后自认倒霉,有些人不服就投诉律所,结果呢两败俱伤。
所以我们正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听说保证胜诉,就会跟当事人说,这是骗子。但当事人不信,结果自己栽了。
律师为什么不能承诺胜诉?
因为一个案件通常双方都有律师,在庭审中,双方律师都会使出全部的“技能”来维护自己的当事人。
因为律师是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工作者,维护的是自己的当事人,也就是说,会无条件地针对另一方当事人。
所以,法院里双方律师吵架是常态,我本人在办理案件中就跟对方律师吵过几次,为的是自己吗?不是,当然是为了当事人。
这种情况下,经过庭审什么都可能发生,何况法官还有自由裁量权,怎么能承诺胜诉呢?
有些人说,那谁敢请律师,又费钱,又不保证赢?
注意: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吵架也要吵到点上,不请律师你在法庭上明显弱势,因为律师用法律吵,当事人用情绪吵,能一样吗?
如果一起借贷纠纷,我告诉你不请律师,你也能赢?你会请吗?不会,但是懂的人一定会请律师。
如果你的案子稳赢,那么,律师能帮到的不仅仅是胜诉,还有一般看不到的东西。(具体情况就不解释了)
不能承诺胜的意思是可以根据证据和案件事实进行大致的判断,但不能100%承诺,所以,如果有人说一定赢,那你要小心了。
正规的律师是这样的,分析整体案件,告诉你有利有弊的情况。
所以,律师是在委托的基础上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当然,也会有些律师擦边球,所以自己要学会去关注值得信任的律师,建立朋友关系,相互有一定了解,有助于帮助你。
需要说明的是,有些人加了律师微信说做朋友,实际上要求律师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或法律帮助,那么,律师也会对你有所保留,因为,律师靠的是法律专业生活,也是人,每个人都免费,那律师不是饿死了吗?而且,法律规定律师不能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如果被发现,会受到处罚,警告、罚款、通告等等。
最后,要说的是免费的东西其实是最贵的东西,如果你尊重律师就要尊重他谋生的技能。
以上建议希望帮助到你,有事可以关注我,给我留言,谢谢!
看题主的叙述没看出跟法律援助律师跟不给意见有什么关系。
首先,你希望他帮忙和对方律师协商达成和解条件。这个要看什么情况了,如果是约对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和你一起对和解条件进行协商,这个没问题呀。如果你是要你的代理律师单独和对方协商和解条件。那你为什么不参加呢?你是案件的当事人,对于权利的主张和放弃,都是要经过你确认的,你让律师跟对方协商,协商完在跟你协商,如果达不成,还要再来一遍,反复折腾。你愿意做这个事么?其次,你会这样说,律师,你决定就好。这就是无比巨大的一个坑。如果真的协商好了,你之后反悔了呢?你是不是又要说你的律师跟对面串通了?是不是要准备去投诉?你自己的案子,难道花多一点时间去协商都不愿意么?
其次,诉讼本身就有其不确定性,你问律师胜率有多大,律师怎么回答你呢?而且根据律师执业道德及执业纪律本来就明确规定律师不得承诺案件的诉讼结果。而你问的法官会怎么判,律师都回答你了,这要根据法庭去认定,这就是律师的意见呀。诚然,律师在处理每个案件时,对案件的走向都会有自己的判断,但是判断归判断,这个判断对案件的走势并不会有影响,最后的结果还是要根据法院的判决。多说无益,只有可能会造成当事人对案件结果的心理落差。
尊重和信任是相互的,即使是受理的法援案件,大部分律师还是会尽心的去完成,如果你“请”了法援律师,而又不去信任和尊重对方,不好好的去沟通,不愿意自己去主动的配合应诉,什么事情都想推给律师。那你到底又想得到多少“帮助”呢?
法律援助律师是免费的,你能指望多好的免费服务?人家依法依规帮你把程序走完就万事大吉了,绝不会为免费客户冒一分钱的风险。
本人在司法部门任职时,注册为法律援助律师。因受援者为特殊群体,或者是老弱少,或者是被国家追诉的重罪被告。只因如此,指派的援助律师都是骨干律师,且都非常认真负责。现在,我是职业律师,在政法部门的名声,不是我曾经的行政地位,而是作为法律援助律师在法庭上、在为受援对象的服务质量上。现在各律师事务所在接受法律援助通知后,也都指派资深律师出庭,并且主任、书记带头,几乎不存在社会上所说的,指派援助的律师都是年轻没有经验的律师的问题。法律援助是国家公益,出庭律师的能力、水平本身就代表律师事务所,有谁想毁自已的声誉,派出没有经验的律师做法律援助。
说这个律师不负责任的回答,那是对你不负责任的回答。
第一个,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那是你最低的底线和最高的期望,律师只能通过谈判技巧帮你争取到最高期望值,你觉得律师能随便代表你和对方达成协议?搞不好还要被你投诉,说律师随便代替你答应了人家的要求。所以最终还是你自己和对方达成协议。
第二,所有证据,必须经过法庭双方质证,才能作为法官裁判的依据,你给律师的证据,那都是你的一面之词。你就算去问法官同样的问题,法官也不会回答你。
第三,庭审结果预判,律师只能根据你单方的证据和经验判断一个大概,因为,你的证据只是你的一面之词,你起诉对方,人家还没拿出对你不利的证据,怎么可能准确说出你赢还是输?你去问一个法官,看人家会不会直回答你。你动手术,你能让医生保证不出意外?看看哪个医生愿意回答你不出意外!!!
一个真正负责的律师肯定不会承诺结果,法律不允许,职业素养不允许。
我一直都认为作为一名代理人而言,委托人的利益永远都要放在首位。从接受别人委托的那一刻起,就要对身上的使命报有敬畏之心,而不管是否有代理费用,不管费用的多少。
法律援助的律师确实一般都是刚入行不久的小白律师,根据您问题中所述,我认为是援助律师没有跟你沟通清楚,但他所说的确实没有什么问题,刚入行的律师可能在与人沟通的技巧上还需要多加学习,所以才让您产生了些许误解。
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帮助自己办案,肯定就是希望可以在纠纷中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也喜欢问律师官司能不能赢,有多少成把握之类的问题。作为代理人的我们也要表示理解,但我们绝对不能在委托人面前画大饼,因为这是有违职业精神的。我们能做的只是根据事实合法有效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具体到案件中我们需要站在委托人的角度安抚委托人的情绪,要和委托人共同协作,共同作战。
委托人如果有通过和解解决纠纷的意思,身为代理人的我们也应该尽力的去促成和解,因为和解是最好的解决问题方式。但和解也就意味着双方都要做出让步。在具体的案件中,身为代理人的我们应该首先与委托人沟通,确定我方能做出让步的最大限度,然后和对方律师一起努力促成和解,以明确透明的方式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我倒是觉得这是偏见,律师有自己的基本职业素养。不会去因为没有钱而去应付当事人。只是每个律师有每个律师的办事方法不一样。我有个律师朋友就这样,接的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拿着自己写的案件经过就称是铁证,但又拿不到什么法律上可以用的证据,律师也没办法,硬着头皮上了。律师也为了当事人动用了所有能动的社会关系,但最后也没有得到当事人想要的结果。也是惹得当事人到处骂,说律师不行,不尽心什么的。
楼主概念错误 法律援助律师不是你请的 是援助中心委派的 你说的情况表明这个律师没有用心去做 大概率是经济原因
如果路上有困难,遇到好心帮忙的路人,应该责怪他帮助还没到位吗
你的提问太绝对,我相信有你说的那种人,但绝对不会都是那种人!良知不会灭绝,每个行业都有心怀良知的人。
并不是所有的都是这样,一棍子打死所有的法律援助律师,只能说明看问题还不成熟。我做法律援助的时候,一直尽心尽力,为当事人争取利益,当事人也会无所谓,并且还极度不信任,但是我依然站在当事人角度维护他,最后达到了他想要的结果,一句感谢都没有,还唯恐避之不及,搞得我出力还不讨好,这些情况出现的时候,我也不会说法律援助的当事人都没有感恩之心,因为,任何事情都要特殊问题特殊考虑,不能武断结论。
希望每一个人在法律面前,都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你提到的这位律师已经是比较尽责的。
私下的调解,即使是你花钱委托的律师也不一定会去做这项工作。你需要调解,通常就是在法庭的组织下进行。
对于案件的胜算几率,本身就不是律师能够左右的,需要你自己去估计形势,你的诉讼权利是你自己掌握的,而在诉讼的过程中律师的任何承诺都可能构成执业的风险。
当然,如果你觉得律师不尽责,可以要求更换。即使是法律援助律师,也是可以更换的。
首先,明确一个问题,法援律师不要说请,那是指派的,其实,法援律师打个官司费用很低我们这只有800块钱,最后,你见过有出名律师去做法援律师吗?综上所述,还需要说其他的吗?对了,另外问下,法援律师的指派条件还是比较严格的,看您也不像啊,您该不会是为了占小便宜吧,小心占小便宜吃大亏!
请法律援助律师哈,哈,哈,哈,大笑,我不敢给意见,只是觉得你很,很,那个呢,是为了省钱吗?哈哈,厉害吧,没钱吗?
专业律师的专业解答,当事人不懂。和解需要特别授权律师全权代理,律师不得预测承诺审判结果。当事人的想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要看请的法律援助律师的道德及素质如何,无道德只为了钱的律师还是别用了,我是亲身经历的,钱没少花,私下费用没少给,还不办事,推诿撤皮,就是一个摆设,太后悔了!!!!!
律师受法官控制,提出宝贵意见不采纳,一点意见都无法对当事人说是不奇怪的?
律师说的没错,法援律师都是一般授权,不能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对于胜负的承诺违反规定。
一分钱不花,别要求太高了。
就是花钱请的律师也不见得尽心尽力 深有体会的
无论是法援律师还是正常委托的律师,大多还是尽职尽责的。
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援助律师都具备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有些法律援助律师不给意见是因为其不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因此无法给你意见,还有些法律援助律师因为职业道德素养的缺失,不愿意在法律援助案件上费时劳神。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援助律师都是专业能力水平低,职业道德素养差的律师,还是有律师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的。这就需要受助人擦亮慧眼了。你可以在去法律援助中心前,先去了解一下律师的专长,工作经历,可以去律所摸摸底,和律师当面咨询沟通一下,看看他的大致的专业能力和待人接物的态度,做到心中有数。然后你再到法律援助中心,把你期望的代理律师的信息告诉法律援助中心,经过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你就能获得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了。
如果在法律援助过程中,你发现律师存在失职问题,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请求更换法律援助律师,或者直接向当地的律师协会投诉,这对法律援助律师的工作也能起到督促作用。
律师这样回答你是没有问题的呀,换做是你也会这样回答的,录音证据在没有依法经过法庭确认前任何人都不能确定是真是假,所以律师是不能回答你的,至于协商和解一事是需要原告方同意和解的情况下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想要达成和解就得你亲自和原告协商,不能通过律师去协商,而且援助律师是不收取律师费用的,他是免费援助你的,所以你不能什么要求都让律师去做的,关于法律条款方面的事情你可以向他咨询,其他就不要要求律师去帮你做了。
没毛病。这和是不是援助律师没关系,就算是你花钱请的律师,问题答案也是这样 。
法律援助,是为了保障低收入人群请不起律师,专门由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参与诉讼,而从始至终,律师都不收委托人一分钱,免费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即便是由此产生的交通费,也需要律师自己承担,当然,最终法律援助中心会适当给1000元左右的办案费用。
而什么样的律师参与这类法律援助案件,绝大多数是那些年轻的律师或者刚入行不久的律师,这些新律师在资历上,能力上都无法和老律师相比,所以在案件办理上出现纰漏的可能性也会略高一些。
不要说请的一些法律援助律师,而是法律援助中心给你指派的律师,既然是不花钱,还要律师服务好,这不现实,也不符合人性,你说对吧。只要你的案件法律援助律师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依据法律的规定办理好即可。而据我所知,一些地区还一点意见都不能给,甚至法院的生效判决都不给当事人看的。
我就见过法律援助律师被当事人投诉的事情发生,由于案件诉讼周期长,律师又忙,不可能随时随地的照顾到法律援助的案件,结果引起了不满,将律师投诉,本身来讲律师一分钱没收你的,还倒过头来投诉律师,这下好了,你觉得律师会怎么想,怎么想不要紧,你觉得会怎么做?
所以,既然是法律援助,律师的任务是帮助接受法律援助的人缕清事实和证据,参与诉讼起草法律文书,而不是时时刻刻都将精力奉献给这个案件,比如一般事情,还是需要法律援助的人自己去亲力亲为的。
律师跟你说胜率80%,那又有什么意义呢,另外的20%也会有出现的可能。诉讼过程中,我们需要的是能尽可能准备充分的证据,毕竟裁判权归法官,而不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