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果是婚后购买,其实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也是一起分割。
因此,其实加名字只是更有保障,没有加名字,也不是就到时候就完全分割不到。
但是加名字有个最大的好处,那就是对方没办法背着你偷偷把房子卖了。
法律上有个术语叫做善意取得,通俗来说,比如这个房子只有夫妻其中一个人的名字,然后有名字的这个人背着没名字的偷偷把房子卖了。既然只有TA名字,当然可以很容易卖了。
这时候,如果第三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合理购买了这个房子,那么没名字的哪一方发现后,即使反对说,明明是夫妻共同财产,我不知道,能不能房子还回来。
但是这就不得行了,因为第三方如果已经购买完毕了,就善意取得了,房子就是第三人的了。
至于信任,这真的就要看双方感情了,我接触不少离婚的人,有的男的很大方,自己一个人名字的婚前财产,最后谈判下来,也愿意全部就给妻子和孩子。
有的,不是自己的,其实也有很多办法,去把别人的骗到手,甚至还弄一大堆夫妻共同债务留给对方。
因此,婚前说清楚,只是减少了一定的财产风险,但是最终什么样的结果,其实还是看人品和离婚时的准备。
有人预谋很久离婚,我遇见最长的提前一年就找了律师,安排如何转移财产,于是找借口该转移的转移,比如借口家里房子太小,换房子什么。投资需要钱什么,最后提出离婚,对方被算计的一干二净。
因为真走到离婚的那一刻,有时候情况就不是想象中那样,是各种平衡,算计。
我举例一个案例,一个妻子说想生二胎,但为了怕罚款(那时候还禁止生二胎)于是提议和丈夫假离婚,丈夫一听也同意了。然后妻子说,为了怕你变心乱来,离婚不是需要写离婚协议,就协议写的房子钱财都归老婆,丈夫也觉得无所谓,反正到时候还会复婚。
结果没有复婚,钱,房子都归了老婆,老婆还和另外个男人在一起了,最后丈夫还为此状告了妻子,说自己是假离婚,才写了这样的协议。
但是败诉了,因为没有证据证明这是一个圈套,何况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说法,因此妻子就咬定就是两个人没有感情才离婚,协议就是真实意思表达,不过是丈夫现在看妻子有男朋友心生不满。
你看,还不是人才两空。
第一,信任不信任,主要还是看感情和对方人品,有夫妻虽然离婚好说好散,也不占谁便宜,有人提前算计,不是自己的也变成自己的,留给对方一屁股债。
第二,防患于未然当然是好事,但是如何写,写不写,其实生活远远比现实复杂,甚至是两个家庭的博弈
第三,如果真不幸只有离婚,一定要注意财产和债务这两个块,证据,证据最重要,其他说什么都没有用。
第四,婚姻还是尽量别凑合,真算计起来,不见得谁算计的过谁,两败俱伤有,真骗的对方惨不忍睹,我估计下半辈子日子也不好过。
如果男方全款买的房,我绝对不会要加自己的名字,那是他父母辛辛苦苦挣的钱,我不是无理取闹的人……
首先,加不加房名还是考虑双方的感受,沟通清楚就好。只从法律层面说下加房名,什么时候加房名所会带来的不同的结果。
婚前婚后加名有何不同?
婚前加名: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想要加上另一半的名字,需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
婚后加名:夫妻婚后,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
提醒:无论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购入的,如果还在按揭中,想加名字流程更复杂
男方婚前财产加名字有效吗
婚前房产加上女方名字是有效的,但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婚后房产证加名是否是共同财产?是。房子加名手续
1、直接添加
房产没有抵押,可以向市房交中心申请办理。夫妻房产证更名,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2、房产赠与
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
婚前加名的流程及费用
流程:
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费用:
每平方米3元交易费
按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为止,计算房屋年限,根据各市针对普通住房的标准,缴纳相关二手房交易税费。
增值税:未满2年的按照5%的税率征收全额缴纳增值税;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增值税。
契税:家庭唯一住房,且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的二套住房则按照3%的税率征收契税。
个人所得税:按照房款差额的20%的税率征收税费,如果是家庭自用且满5年的唯一住房则免征个人所得税
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地交易中心不一样)
例如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婚后加名的流程及费用
第1种情况:有房无贷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第2种情况:有房有贷
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还需另外支付100-200元不等的费用
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婚前婚后加名费用相差多少?
以一套面积为75平米,现总价200万,原价102万的家庭唯一普通住宅为例。
婚前加名费用计算
二手房交易相关税费:增值税纳税额为{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200÷(1+5%)}×5%=9.52万元;个税纳税额为(200-102)×20%=19.6万元;契税纳税额为200×1%=2万元,共计约31万
此外,包括交易费约225元,印花税约1000元,合同工本费约20元
总计:如果按照男方转让50%的产权计算,婚前加名费用共计约15.5万
婚后加名费用计算
情况1有房无贷夫妻更名仅需110元
情况2有房有贷,公积金贷款210元;组合贷310元
婚前房产,加名离婚时房产如何分配?
1、目前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房产证有另一方名字和没有另一方名字,判决有何区别?有名字的话就一定能分到二分之一房产吗?
答:有区别。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假设婚前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那么另一方名字婚前加上和婚后加上的法律效力一样吗?在离婚判决时会产生影响吗?
答:产权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因此,婚前或婚后加从法律效力上来说并无区别。
3、如果离婚时,房产还有贷款没有还清,那么又分几种情况?分别可能如何判决?
答: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婚前财产公证、房产证加名字哪个效力更大,或者说更加优先?有没有必要“双管齐下”?
答:无论哪种方式,房屋产权均应以最后产权登记为准。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或者房产证加名字时最好各方能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避免矛盾。
我们看问题的观点应该明确,但方法绝不能忽左忽右。此问题要根据你自己的现实情况而定,要从实际出发,绝不能同一而论。
其实现生活中很多简单的问题,都被人们复杂化了,而这复杂其主要原因就是在金钱利益面前,所暴露出的人性弱点。
关于婚房名字的问题,在白雪姐姐看来不是你想写谁就写谁,应该是谁买的房屋就应该写谁。
男方买的写男方,女方买的写女方,二人共同买的写二人共同的名字,这本也无可厚非。
可为什么偏偏非要不顾一切的强加上你的或者我的名字呢,婚姻的成否为何非要与房屋捆绑在一起呢,这无疑是为婚姻的幸福蒙上了一层阴影,让人感觉是在与房子结婚而并不是人。
你说结婚的房屋都为你准备好了,但为何还非要纠结这一个名字呢?是不是有些过分,有些强人所难了呢?
这从中也不难看出人们的价值观,爱情观在现实面现己然发生了悄悄的改变,不知你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看的,欢迎评论。
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写谁的名字都一样!是两个人共同所有!
婚前财产,图人家的都是贪心不足蛇吞象!既然想安安稳稳过日子,就不要带着一颗算计的心!
无论对家人还是对外人,有句话叫:财散人聚,财聚而人散!
所以,人们都喜欢和诚实守信的人交朋友,都喜欢和大方坦诚的人在一起;夫妻中,都喜欢和懂得为对方着想和付出的人在一起!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越是彼此相信和坚定,两个人才能够走得更为长久!
人都是感情动物,所谓:人心换人心,八两换半斤!夫妻亦是如此!
这样的付出其实不为别人,而是为了自己内心的安然和无悔无怨!
人这一生,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不去计较那些身外之物,其实是因为那些东西,远不如保守本心,更能够赢得自我!赢得人生!
1.信任和财产所有制应当说不是一回事!
2.信任属于道德约束,登记是属于法律约束。
众所周知,法律约束是人类社会的底线,而道德约束是人类社会的高点。
3.按照现代法律规定,房产证署名谁的名字?房产所有权人就是谁!如果房产是婚后取得的,写谁的名字,按照最新的婚姻法解释,房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应只署一方名字而将财产单独归于署名一方。
4.如果房产是婚前取得或婚内其他亲属只赠与一方取得,房产署名直接决定了所有权人归属为署名一方。基于以上两种情况,取得的财产如果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房产所有权人变为两人,该房产变为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份额,则房产可以按份共有,离婚时可以按份分割。如果没有约定或无法证明约定的份额,则房产为共同共有,平均分割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照顾一方的形式分割!
5因此,如果婚内取得的房产,最好将两个人的名字都写上,这是对双方夫妻关系的一种尊重。现代婚姻不仅需要精神交流,也需要经济交流。也是维护好家庭关系不可或缺的因素。不要因为懒,我觉得无所谓而忽略了他人。
除非署自己名字的一方心里有小九九!那我就另当别论了。不过我还是建议互相尊重对方,不要有小九九。家庭关系才能够长久和谐。
答案取决于你是哪种人。如果房子只是你财产的一小部分,那其实写谁的名字都不重要,打个比方吧,你跟你老婆买了个炒菜锅,你说你们会争来争去说这锅该写谁的名字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吗?
所以啊,那些把房子写谁的名字当成天大的事情来讨论的,通常都是除了房子其他财产都可忽略不计的苦孩子。而且,通常为了买这房子还耗尽了双方父母的终身积 蓄。
在这种情况下,写谁的名字就太重要了。
一个常见的解决方案是写两个人的名字,但是从商务的角度上看,这个方案即不精确也不公平,最公平的显然是按双方投 资比例分配投 资人权益。既然都讨论到写名字了,那就干脆写个详细的婚前协议,离婚的时候按合 同分财 产,这样可以省去很多没必要的暗中较劲以及律师费。
人在结婚的时候通常比离婚的时候讲理,所以,很多事情还是趁着结婚的时候商量好最简单。
你可能会说:这样多伤感情多不浪漫啊?
本来婚姻就是有两个维度,一个是浪漫的维度——两个人相爱想海誓山盟找个理由拴在一起。另一个是商务的维度——两个人合资组成一个「公司」,这个「公司」存在的根本目的就是为共同养育下一代提供相对稳定的经济保障。
小马生下来就能走路,小猫生下来几个月后就能独立在野外生存,而人类的幼子则需要将近十五年的时间才能独立生存——这是人类跟其他物种一个重大的不同,这也是「婚姻」这种合资公司存在的最本质的原因。
但问题就是,从统计上讲第一个维度往往不靠谱,海誓山盟最常见结局的就是后悔,你们俩玩儿够了分手没问题,但孩子还没到十五呢怎么办啊?
这时候商务的维度就起作用了!「婚姻」这个被法 律保护的商务合 同的一大功能就是任何一方不能轻易退出——退出需要付出经济代价。比如各国的婚姻 法都有类似的条 例,如果离婚的时候孩子未成年,那么不抚 养孩子的一方要付给另一方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
发现了吧,「婚姻」这个合同说的主要不是你们浪漫的时候怎么办,而是你们不再浪漫的时候双方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所以啊,既然结婚就是签合 同,为什么不把合同写得更专业、更清晰、更利于执行呢?
我家就一切都在我名下,因为我老公谦麻烦
其实我觉得仅凭感性行事,而且还是关乎房产等婚后权益的事,最好还是不要只相信一时的感觉。
多少夫妻都是相爱时海誓山盟,那时候说的话也都是真心的,但一转眼就变卦变心翻脸不认人了。
这种大事的前提和背景,其实早就偷梁换柱了,当初彼此许下诺言的还是那个人,但有很多看不见的东西已经变了。
为什么说时间才是最大的杀手,就是因为人很难去扭转无形的因素,当初说爱你是真的,后来不爱了也是真的。
所以最好的处理方式,其实还是把感情和利益分得清一些,既然夫妻之间互相信任,那就好好增进彼此感情。
但结婚过日子不一样,毕竟里面涉及的不定性太多,再说哪一对夫妻最后闹起来了能不为财产大动干戈?
为了免去日后的一地鸡毛,一开始就别有太大的信心,或者说对再好的夫妻关系,都要做好“最坏的打算”。
如果是一个人的房产,甘心写上另一半的名字,而且还能保证以后不后悔,那这当然是巩固感情的美事。
但明明是两个人一起买的房,抱着“咱俩谁跟谁”的态度只写一个户主,以后出了问题可就没那么容易收场了。
关系早就崩了不说,甚至还会为此闹得鸡犬不宁,损了彼此的脸面,连之前维系起来的夫妻感情都耗没了。
关系好不好跟利益分配是两码事,房产有谁的所有权,就写谁的名字没毛病,不要拿钱去衡量感情,更不要用感情去考验人性。
可以啊,有什么关系,离开,给她,让她一个地方住
基本对的。基本原则是谁付钱占绝对优势就写谁的;双方出钱买的就写双方的名字;如果婚姻状态比较对等或者坐享其成一方没有企图,就不会在乎着谁的名字。如果硬是要计较就按上述原则写,以防婚姻的初衷就不纯
房产证写两个人的名字实际没有多少意义。
如果是婚前财产,写上去一样不会得到(已有案例,在婚前房本上加了老婆名字,离婚时说是老婆胁迫没办法加的,最后法院判定为婚前财产);
如果是婚后财产,不写也是共同财产,如果未经过另一方同意 ,一方将房屋处置,另一方是可以通过法院追回属于自己的部分的。大部分地方房产过户时是必须夫妻双方签字的(正常买方也会要求夫妻双方签字)。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偷偷抵了赌债等,另一方就必须通过法院追回属于自己的部分。(赌急了,有把老婆都压上去的¬_¬`)
对。金钱房产是为夫妻美满幸福的生活服务的。不是为了防止离婚家破。同心互信包容才是保障。否则,婚姻家庭就变味了。
我不明白,婚内买房写二人写一人法律上有区别吗?
婚后买的基本上没关系。
房产证写一个的名字,可以是可以,前提是你能够确定你们能走到最后么?
房产应该算是一个家庭一辈子最大的开支了,在大部分家庭。
理论上,写上老婆名字没问题,毕竟奔着结婚去的。
中国发展太快了,年轻人又在浮躁,因为一点小事离婚的太多了。
你确定你们离婚了,你剩下来的钱能交首付,再给银行打工20年?
既然你信任对方,那只写对方名字可以了,对吗?
别犯傻现在房产证比例都是分割好的,我指的是婚后,如果不加你名字不费了吗。感情算什么还是白纸黑字靠谱一些啊
ཽ我只知道,我婚后买房
两个人名字更安全。根据房管局(现在是国土资源局)的规定,房产证上名字的人签字可以买卖过户。
既然信任,为何不写两个人名字呢?
不行,现在信任后面的日子不一定。
婚后的写一个人也是共有财产
婚后一起买的还是要写两个人的名字,人心抵不过时间的消磨,万一感情是被时间消磨殆尽了呢?婚后买的房一起写了名字也是对另一方的负责和保障,这样才能持久!
在结婚期间,夫妇买的房,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无论信任和不信任,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有。
当你问这个问题时,就已经觉得不合适了,因为这其实不是一个对错问题,是利益问题,或者是谁信任谁的问题;
信任是主观感受,易变化;
房产是客观财产,不易变化;
增加信任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不易变化的去为易变化的做担保,证明其价值;
所以,反过来说,如果你信任对方,不是写上双方的名字也是一种选择吗;
这其实是站在谁的角度来考虑的,站在有房的一方,信任对方就写上名字;站在没房的一方,信任对方就不强求写上名字; 但你也说了是互相信任,所以如果本质不是钱的事情,我的建议是写上双方的名字,这才叫互相信任;
怎么确定相互信任啊
最靠不住的是关系,信任只是一时的,一旦违反信任底线,就没有任何意义
我觉得婚内财产真的无所谓谁的名字,即便是离婚也是每人一半。婚前财产我觉得最好做公证
写一个人的话,那就写女方的,我有儿子我也会这么教育他,女人不容易,娶了就要对她好
虽然相爱,但不会没有一点保留。爱别人更自己
我们家 可以的 真的就写了一个人的名字
为什么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呢?写俩个人的名字很麻烦吗?我家房子只写了老婆的名字,因为当时我在外地工作。
如果相互信任就不会发生房产证只写一个人名字了。如果真的信任就不会把这个问题拿到万能的网络平台咨询后果了。是婚后购房无论一方有没有出资,产权证有没有名字依法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家庭不稳定因素,是男人的贪婪,跟婆家的观念!
公平的说,如果是婚前财产可以写一个人的,婚后再买一套可以写另外一个嘛。这个对谁都好,不需要担心其他的事,女方也没必要自己吃亏了,男方也不会觉得自己上当了。凡事都是有付出才有收入。信任对彼此都有,也是最不靠谱的。
那就写女方名字
现在信任不代表以后信任,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
婚后买的房写一方以可以,这是共同财产,但婚前买的而婚后共同还贷,还是加一名好。
没有关系呀!如果是婚后财产,这谁的名字都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