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欺骗(学术欺骗)
学术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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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5-31
学术欺骗
学术欺骗,又称学术诈骗、学术欺诈、学术腐败等,可泛指涉任何形式的与学术相关的欺骗行为。
惩处措施
典型案例
1.因存在严重学术欺骗行为,2005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奖项目“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被科技部公开撤销了其昔日获得的国家科技奖项。公众对这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可能并不陌生,因为早在去年3月,该成果的获奖者李连生,就因学术造假被西安交通大学解除了教师聘用合同。在央视等媒体的报道中,曾提到这一成果——6名老教授发现,早在2004年和2005年,李连生获得的另外两个重要大奖——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也存在造假嫌疑。
2.中山大学外语教学中心主任夏纪梅伙同副主任王哲等人,在申报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本科)时,张冠李戴,大肆造假,骗取名利。此事被打假名师、中山大学副教授郭颐顿在著名学术打假网站“新语丝”上公开揭露,轰动一时。夏纪梅因此得了“夏骗骗”的外号。广大网民和有关媒体都认为:夏纪梅等人通过造假获得课题、资助资金以及学术头衔,从本质上说,属于“学术欺骗”范畴。按理,应该在对当事人进行学术处理、行政处罚(解除聘任合同,取消学术头衔、追回奖金、证书等)的同时,启动司法程序,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