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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千多LV拖鞋穿一个星期掉色(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退一赔三吗)

时间:2022-06-03 18:18:00

“8000多的LV拖鞋,还掉色?”浙江杭州,做外贸生意的女子季某,前段时间在万象城逛街的时候,去LV专柜看了看,但她最后没有买包,而是买了一双拖鞋,价格是8450元。

季某觉得,8000多的拖鞋,质量一定很好,谁曾想到,穿了三四次,加起来也就十来天的时间,LV拖鞋竟然掉色了,更关键的是,连LV商标也模糊了。

季某看了看家里几十块钱的拖鞋,发现这8000多的LV,其质量甚至不如几十块的!

季某怀疑买到假货,遂找到LV专柜,向其讨要说法,LV也很重视,当即把LV拖鞋送到上海检测。过了一段时间,季某以为LV专柜会给她退货或者换货的时候,LV给她回复了,这双鞋子是真货,鞋内脚接触的地方掉色,属于正常磨损。

至于是不是质量问题?LV一口否定,不是质量问题,对于正常磨损,他们不予售后。

对此,季某很不解,8000多的拖鞋,穿十来天就这样了,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季某的要求很简单,她不要求退款,只要换一双拖鞋就行。


第一、有网友表示,8000多的拖鞋就这质量,LV涉嫌欺诈消费者,应该退一赔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时,存在欺诈消费者的情形,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退一赔三。

这里说的欺诈,是指经营者虚构事实、隐瞒真实情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从图片来看,季某购买的LV拖鞋,除了脚接触的地方褪色外,没有其他问题,这样来看,经营者尚不构成欺诈。


第二、从质量上讲,季某购买的LV拖鞋,是否属于质量瑕疵呢?对此,有两种意见:

1、8000多的拖鞋,穿十来天就褪色,这质量还比不上几十块钱的拖鞋,质量肯定有问题。

《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售出的产品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还应当赔偿损失。

此种意见认为,消费者花8000多买LV的拖鞋,最关键的就是LV的标志,才十来天的功夫,LV标志就被磨没了,这种情况下,经营者必须要负责修理、更换、退货。

2、LV拖鞋属于奢侈品,不能以普通商品的特性来类比奢侈品,季某遇到的情况,不属于产品瑕疵。


此种意见表示,不光是LV,其他顶级奢侈品也是这样,他们设计的时候就没有想过要长时间使用,因为他们针对的客户群体是明星、富豪等有钱人。

对于明星、富豪来说,不管是不是奢侈品,也不管是什么奢侈品,他们都只穿一次,只用一次,一次过后就弃之不用了。

这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名牌衣服,这些衣服很多都不能水洗,也不能干洗,因为一洗就会变形褪色。同样的,很多名牌饰品也是这样,多戴两天就褪色,这不是质量不好,他们就是这样设计的。

最后,奢侈品之所以叫奢侈品,不光是卖得贵,最重要的原因是,几千、几万的奢侈品,买来只用一次!所以我们不能以日用品的质量去衡量奢侈品的质量,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