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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卖粉蒸肉为“三无产品”被职业打假要求赔偿5万!知假买假算不算钓鱼执法吗

时间:2022-04-23 13:34:18

重庆的王女士卖给邵先生150份粉蒸肉,因粉蒸肉属于“三无产品”而起诉王女士,要求退还采购的4500元,并要求赔偿十倍赔偿,共计49500元。邵某第一次买了3份,发现是“三无产品”以后又下单150份,这个邵某知假买假,是不是钓鱼执法。他肯定是懂法的,他是不是专职打假人,对此邵某的律师解释:知假买假不违法,法律没有禁止的就可以做。


平常我们吃路边摊,路边摊上的东西是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那路边摊销售的东西是违法的吗?


对于路边摊是有规定的,新出台的《办法》第三条规定,两大类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也就是说路边摊无需取得许可或者办理经营执照。但是路边摊经营要符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在划定范围内经营。

对于王女士的遭遇,很多网友觉得很冤,纷纷为此打抱不平,王女士的网店生意也因此销量有所提升,网友通过购买网店食品来支持王女士,有网友提出要捐款帮助。王女士看到这些,心里很高兴。

邵某的律师觉得网友被骗了,王女士的店并不是类似路边摊的小作坊,而是一个加工企业,王女士销售“三无产品”是事实,却把婆婆哭诉不要捐款的视频发到网上博取同情,她自己生产的食品,为何不正面回答问题呢。律师还指出王女士销售的食品都是没有检测合格直接销售的,对此王女士反驳:“那他那我们的产品去检测没有?他吃出什么问题了吗?凭什么说我们的东西不合格?”,

王女士觉得邵某懂法,想要以此牟利,他第一次点了3份,随后又买了150份,这是知假买假,故意而为,然后索取赔偿,以此牟利,他这是敲诈,他是专职打假的。对于邵某是不是专职打假,邵某的律师表示:法律对专职打假者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和限制,法无禁止即可为。而且在食品药品领域,最高人品法院也是支持“知假买假”的。


那么什么是“职业打假人”,职业打假人违法吗?

“职业打假人”是指一种民事行为人,由于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横行,普通民众无法识别保护自身权益,许多民众通过自身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法律途径主动打击市场流通的假冒伪劣产品,对市场消费环境起到净化作用。“职业打假人”一般专指以赚钱为目的,故意购买有问题的商品或者服务,要求商家支付赔偿的人。由于“职业打假人”不具有为生活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属性,因而不具备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所以其向商家索要高额赔偿的行为,涉嫌违法违规诈骗。

2021年2月,陈之强刚满18岁就开始了职业打假的生涯,至年底已经跟商家打了800多场官司,获利十几万元。他承认打假不是谈恋爱,他不是喜欢才干这个,他纯粹是为了挣钱。对于一些商家来说,因为知道自己产品有问题,为了避免10倍赔偿、耗时间走司法程序,往往会选择双方‘和解’这种处理方式,这也是打假这个行业的主要收入来源。”陈之强解释说。2021年12月27日,国内年龄最小的“职业打假人”陈之强涉嫌敲诈勒索犯罪,被徐闻县公安局立案侦查。陈之强也对打假这一行的风险有了全新认识,“如果这次我能安全落地,可能以后都不会干职业打假人了,我可能会考个律师资格证,想从事律师这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