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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都是读书人,你对这句俗语是如何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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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人浏览最新回答 2023-05-04 11: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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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是明代诗人曹学佺写的一副通俗而又极具深意对联,反映了一个社会现象,得到许多人首肯称赞,还传出一个有鼻子有眼晴的曹学佺审案故事来,以证明对联说的真实可信,也反映了曹诗人为官的正直廉明,大公无私。

最讲义气的多半是一些地位卑贱,职业低下的普通百姓,屠狗辈是指宰猪杀狗的下层平民。而违背良心道义,专干背信弃义事的往往是那些有知识有文化的读书人。这是从部分社会现象中总结所得而写成。一些只见现象,只看部分而不见全部,不明本质者,认为这写得很好,反映了事实。但细想之,这是有以点带面作用的,手法上有以偏概全的毛病却没人去计较了。部分现象未必都是真实的全部,所以这话未必全命可信。

仗义与负心,是从人性与人品上说的,事实上有知识有文化有能力的人更懂得仗义负心的好坏而多加以检示自己,所以说读书人都是负心者是不很对的,当然,负心者肯定会有读书人。题主把对联改了,变成全肯或全否是不对的,每从,多是就是全肯全否。如果从概率上说,仗义每从读书人,负心多是屠狗辈,就更合事实,但这样写,就无法引起大众共鸣了。屠狗辈负心者不少,但屠狗辈负心是情有可愿的,仗义却要大赞的,读书人仗义是应该的,负心是情理都不可谅的,这就是一些人习惯思维。其实是人都应仗义而不应负心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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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都是读书人”是明代末年的著名学者曹学佺(1574年——1646年)所写的一副对联,是他在广西做官期间,亲自审理一件案子后,其中一个当事人的所作所为让他十分失望,他就提笔写下了这副对联。

意思是说,行侠仗义、义薄云天的人,往往是那些如屠夫一样职业非常普通的人,有文化的读书人往往会做出见利忘义,违背自己良心的事情。

之所以这样说,还得从那个案子说起。

明思宗朱由检(1611年——1644年)是大明王朝的最后一位皇帝,他在位期间,朝廷内忧外患,内部以魏忠贤为首的奸臣独揽大权,外部则时常受到后金,以及李自成的威胁。

然而,在这样内外交困的局面下,皇室宗亲却不学无术,喜欢饲养斗犬,整天游手好闲,沉迷于斗狗游戏里无法自拔。

在广西一带,斗狗之风非常盛行。因为主子有钱有势,骄横跋扈,一些皇室成员的奴才仗着有主子给自己撑腰,同样目中无人,目无王法。有时一些奴才无所事事,为了取乐,经常把斗犬拉到大街上放开,观看恶狗撕咬路人,他们则在一旁幸灾乐祸。

1622年,48岁的曹学佺赴广西上任,看到这种情形后,决定好好治理当地的风气。

某天,几个奴才在大街上放出恶狗,扑到了一名过路的秀才,眼看秀才即将命丧狗口。

这时,路边猪肉店的屠夫提着杀猪刀冲过来,手起刀落,砍下了狗头,救了秀才一命。奴才很吃惊,区区一个屠夫竟然杀了主子的爱犬,即刻把屠夫五花大绑押去了衙门。

曹学佺正好受理了这件案子。他最终判决屠夫无罪,并且,奴才的主子还要赔偿秀才的医药费。

主子不服,要求重审。一边暗地里威逼利诱秀才,让其改口供,指明秀才一口咬定他跟斗犬在大街上玩耍,是屠夫以小人之心误杀了斗犬,屠夫必须给死去的斗犬偿命。

重审时,曹学佺看出了里边的猫腻,分明是秀才背信弃义,颠倒是非,改了口供,就厉声喝道:屠夫对你有救命之恩,你却恩将仇报,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你都能做出来,哪怕我丢了乌纱帽,也要把你绳之以法。

教训完秀才,曹学佺命令衙役把秀才拖出去杖刑伺候。秀才被打得哭爹喊娘,不得不承认自己做了假口供。

处理完案子,刚正不阿的曹学佺,在案卷上大笔一挥,写下了“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都是读书人”。

如果结合这件具体的案子来分析,这句话说得有点道理。

在古代,屠夫之类的人,虽然是没有文化的粗人,但他们思想单纯,性格耿直率真,非常讲义气,并且没有什么心计,说一不二,自己认定的道理轻易不会改变。比如,三国中的张飞,职业就是一名屠夫,却是一位个性鲜明,重情重义,嫉恶如仇的大丈夫。遇见不平拔刀相助,被这类人看作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另一方面,古代常常根据职业给每个人划分等级,具体为: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娼、九儒、十丐。读书人在古代的地位很低,仅仅比乞丐地位高一点。读书人只有不断通过科举考试,考取功名,进入仕途后,才能有效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

秀才属于最底层的读书人,地位更加低下。秀才科举考试失败后回到乡里,除过个别人有机会做私塾先生外,绝大多数秀才由于没有其它生活技能,除过满口之乎者也,既不会种田,也不会做买卖,日子过得甚至不如普通老百姓,更比不上每天有肉吃的屠夫。

十个秀才九个穷,是古代秀才的真实写照。

穷则独善其身,这是古代读书人最高的人格理想。但在现实生活的压迫下,古代相当一部分秀才很难做到独善其身,因此,面对一些小恩小惠,蝇头小利,就会丧失自己的人格理想。“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这样响当当的人格宣言,就很难在他们的实际行动上体现出来。为了生活,违背自己良心的事,他们完全做得出来。

当然,“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都是读书人”这句俗语,是古人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总结出来的,只是拿一个个例来说事,有以偏概全的嫌疑,并不能代表所有读书人和屠夫都是这样。毕竟,每个行业都有害群之马,从古到今,一直如此。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都是读书人”,虽然是明代诗人曹学佺上的一句“判词”,不过倒是因为其中蕴含的道理似乎一直都适用,被广为引用,直到今天还常被一些人提起。

典故由来

这是发生在明天启年间的一个事儿。

当时皇宫里的恶奴们经常斗犬,还时常放出来伤人。这一次把宫里的狗弄出来放,一个秀才就被狗盯上了,直接扑倒在地,眼见秀才就是“命丧狗口”,一个屠夫冲了出来,手起刀落就是狗给斩首了。

这下,这帮奴才可不干了,马上冲上来,把屠夫捆起来送去了官府,就想让屠夫给狗偿命。负责审理此案的就是这位曹学佺。曹老爷把状纸一看,马上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当即判屠夫无罪,还要判这些恶奴给秀才赔偿医药费。

恶奴自然是有主子的,他们的主子这面子自然是挂不住的,但又不好直接去逼曹老爷,于是他们就去吓唬那个秀才,让那个秀才改口供。秀才胆子小啊,就翻供了,这回再上堂,屠夫反而成了“罪证确凿”了。这要是换个老爷可能也就顺水推舟改判了,不过曹老爷那可不是一般人,直接大骂秀才:屠夫救你一命,你不感恩戴德,反而要置他于死地。当真是伤天害理,天地不容!于是命两边衙役重责这个秀才。

秀才当然也就把实情说了出来,于是曹学佺最后的供词就是:屠夫无罪,秀才恩将仇报、认狗为友、给皇亲当狗。并留下“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副联。

为什么这副联广为流传?

主要还是源于他有一定的实际意义。曹老爷本身也是读书人,但是他却依然在感慨 读书人负心者多,这就有其深意了。

“屠狗辈”本身也就代表着没有什么文化的市井小民,因为他们没有读过什么书,所以想事情、做事情,自然就比较直。对于他们来说,好就是好、坏就是坏,没有那么多的灰色地带,他们不是不怕死,只是他们很多时候还没去想那么多的时候已经把事情做了。

比如,当屠夫看到狗在欺负人的时候,想的就是我赶紧把狗宰了,把人救下来,至于狗的主人是谁,我需不需要承担后果,这些是来不及考虑的。所以,他的唯一选择就是把狗宰了。

换个角度,如果狗扑倒的是屠夫,有机会救他的是秀才,就完全是另一个画风了。秀才会先观察一下环境,他会清楚地看到这个狗是属于皇宫里出来的那些恶奴的,所以,我不能伤到这条狗。但是,屠夫现在处于危险当中,我应该救他,不救他我就不仁义了,可是如果我救他,那个狗扑向我怎么办呢?瞬间的选择就多了。最后,就算是秀才选择了救屠夫,很可能也就是去吓狗,而不是去伤狗,狗就算是走开了,屠夫多半也伤得够呛了。


正是这种瞻前顾后的状态,让很多人认为没有文化的人很义气,读书人反而多是负心人。

实际情况

实际情况呢,不管读书多少,都一样是有讲义气,也一样有负心人,这个是没有太多区别的。

比如,我们看到的是屠夫去救了秀才,但是,与此同时,还是有很多人压根就置之不理。他们对秀才的遇险本身就是冷漠的,所以在他们心里就那么一个选择,这样的无论如何也不能用义气来形容了。

反之也是一样,读书人也不都是秀才这种翻脸不认人的。


跟这个类似,我还想起一个挺普遍的现象,就发生在现代社会。

经常会有文化层次比较低的人,会说文化层次高的人一句话:你们有文化的人,就是想得多,想得多一点也不快乐。

文化层次高的人这时候心里的一句话却是:虽然我不会像你们那样“傻乐”,但是我能体会的快乐,你一辈子也体会不到。

这就是一个角度的问题,实际上,快乐跟文化层次是没有关系的,只跟人本身有关系。

此话差也。在范进中举之前,其岳父是屠猪辈,小心眼,扣门,算计到骨头。范进中举后,贺喜的人太多,钱耒的也快。范进拿出一绽银,还岳父那几千钱,其屠夫岳父紧紧地握在手中,唯恐一松手j钱就飞了。你的i问题太绝对,读书人也有慷慨解囊的,屠夫也有不仗义的,负心郎也有屠夫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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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说,最讲义气的多半是从事卑贱职业的普通民众,而有知识有文化的读书人却往往做出违背良心、背信弃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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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当为“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是明代诗人曹学佺的著名对联。意思是说,讲义气的多半是从事卑贱职业的普通民众,而有知识的人却往往做出违背良心、背弃情义的事情。

相传明朝,桂林皇亲宗室素来骄横,好养斗犬,用做宫廷赌博娱乐,家奴们也依仗自己是皇亲奴才骄横跋扈,不仅欺压百姓,甚至连官府都不放在眼。!每当闲极无聊时,就牵出斗犬,任意让其撕咬路人,以此取乐。百姓和官府都敢怒不敢言。

后来 天启二年(1622),“闽中十才子”之首曹学佺被起用为广西右参议。他刚正不阿,一身正气。到任前他就对桂林的皇亲们的所做所为有耳闻,一看之下果不其然,暗暗决定要好好的杀杀这帮恶棍的威风。

一天,皇亲的奴才又闲得无聊,故技重施放出斗犬,让其任意撕咬路人,一 秀才奔跑不及,扑倒在地,斗犬骑在秀才身上任意撕咬,秀才眼看就要命丧狗口,这时路边冲出一杀猪佬,手起刀落剁了狗头,救下了秀才。皇亲的奴才一看,区区贱民竟然把主子心爱的斗犬杀了,那还了得!他们把杀猪佬捆绑起来连同死狗一起送到官府,要官府判他死罪给狗偿命。

曹学佺正好审理此案件,详细看过 状纸后,不畏惧皇亲宗室,判其屠夫无罪,更判皇亲要赔偿给秀才医药费。皇亲一看,这样判决自己脸面不保,但在章法上又拗不过曹学佺,心生一计,要求重审,并暗中重金贿赂并威逼恐吓秀才改口供,说他自己和斗犬相好,是朋友,那天是斗犬和其在玩闹嬉戏,是屠夫恶从胆边生杀了斗犬,要屠夫给斗犬偿命!

再审时,秀才贪图财物又惧怕皇亲势力,就出卖了屠夫,更改了口供。曹学佺,听完秀才改的口供后勃然大怒,拍案而起,骂道:“人证,物证皆在,况且屠夫救你一命,你不思回报,反要置他于死地,与狗相好,认狗为友,伤天害理!天容你,我不容你!”说完就要衙役杖击秀才,秀才挨不过,终于招了是皇亲如何用重金和威逼要他做假口供。案件真相大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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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上,我不同意这句话。这句话出自明代,在古代,屠狗之辈处在社会最底层,而读书人是士人阶级的代名词,即便读书人没能考取功名未能入士,在社会上的地位也远高于杀狗卖肉之人。

“屠狗辈”和“读书人”之间的区别在于一个有文化,一个没文化。那么没文化的就能仗义做事,有文化的就会负心离德吗?可能有一些道理,但也仅限于“一些”,对错各占50%吧。

有道理的地方在于,读书少的人思想简单,心思单纯,不会藏着掖着,在某些情况下就会仗义执言;而饱读诗书的人反而容易想的复杂,顾虑太多,多愁善感,被琐事困扰,其极致化就是负心离德。

没有道理的地方在于,屠狗辈由于从小缺乏足够的教导,其价值观并不一定是正确的,拥有正确价值观的屠狗之辈可能会非常可爱,憨厚诚实;但一旦他拥有错误的价值观,就会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冥顽不化,而且容易被人牵着鼻子走,助纣为虐为虎作伥,此时的他们还会“义”字为先吗?

同理,读书人肯定也是有两面性的,毕竟书不会白读,那些真正理解“书中自有黄金屋”的人,那些真正把“仁义礼智信”作为道德准则去要求自己的人,显然少有“负心”者,甚至会成为人中龙凤,像苏武、范仲淹、岳飞、文天祥这样的人,不仅功名无量,品德也是万人楷模,我相信像他们一样的读书人不在少数,以他们为榜样的读书人也不在少数,好人总是多于坏人的。

总之,凡事都有两面性,而“多是屠狗辈”和“多是读书人”中的“多”字,显然暴露了这句话中的偏执性,是有失公允的。所以,总体上,我不同意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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