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经济条件好的一方,这对孩子的成长教育有利,同时也能减轻经济条件差的一方的负担。
如果母亲确实不想放弃自己的孩子,可以和男方友好协商,让男方出抚养费,由女方抚养,男方可以随时探望孩子。如果男方实在不愿意,也可以退一步两个人各养一个孩子,只是这样不利于孩子之间的感情培养。
其实,如果男女双方都在一个城市生活的话,孩子归谁抚养问题都不大,只要不影响到另一方的探视权就可以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大家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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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情况来说,妻子出轨,必须掌握证据,有了确凿证据,再和她协议离婚!提出两子女由你抚养,如她不同意!就以重婚罪上法院,要求其赔偿婚姻损害费!包括孩子的抚养费,儿子14岁可由他自定,女儿未满1O周岁,没有发言权,你要求争得扶养权!女儿现在一直跟你生活在一起,不改变子女生活习惯,有利女儿健康成长。你已有主动权,再就是你要有足够的条件来证明你能够抚养两孩子,包括居住条件和物质条件!还有就是尽量把女方的品德行为,生活作风丑化一点,不足以给孩子良好的教育等,就有机会取得抚养权!必经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时,要考虑孩子的健康成长,不是谁想要就给谁!所以建议你要考虑清楚,
首先正常情况两个孩子,要么双方协商好,不然离婚一般一人一个,特别是对两个小孩都还小的时候,除非说一方的抚养不利于小孩子健康成长,才有可能两个孩子都判给一方。10周岁之后可以让孩子自己选择随母还是随父生活,我也曾经受到这个问题的困扰所以也曾经找律师咨询过。
换个角度讲,还是建议找出矛盾发生的原因解决问题离婚绝对不是解决矛盾的最佳方法。离婚对孩子容易造成心理创伤,既然爱孩子就要为了小孩的健康成长试着去理性解决问题,况且夫妻走到一起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一个完整和谐的家庭才能给孩子提供健康的成长环境,俗话说得好,宁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对离婚案件的子女抚养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需要综合考虑子女需要跟谁哪一方生活;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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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想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费,真的是当妈的心啊,一个都不能放下。对方也想要孩子,说明他还是爱孩子的。看着就挺温馨的画面,不知道为什么要走到离婚的程度??
如果真的为了孩子着想,应该双方坐下来好好谈一谈,把误会解除了,还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从几个方面给你们分析一下离婚的结局:
一、大宝上幼儿园,小宝应该更小,通常孩子很小的情况下,都是优先考虑判给妈妈。但是,如果你辞职的话,就没有收入,法院为了有利于孩子考虑,一般都会倾向于经济收入比较高的一方。
所以,你以为你辞职就可以带两个娃,可是经济收入状况就处于劣势,对于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是非常不利的。尤其是法庭上不能公开说。
两个孩子小,孩子以后还要上学,青春期,整个的成长,一个人是很难处理得好的。
孩子们将来会有自己的想法,是一个独立个体,等他们懂事了,看到别人家里都有爸爸,而自己没有,对她们的伤害太深了。
抚养费怎么办?对方现在稳定的时候,也许会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可如果对方再婚,或者工作有变动,抚养费可能就受影响。你要考虑到,如果有一段时间,对方没有按时支付抚养费,你用什么来保证孩子正常的生活费用?
这些问题真正发生的时候,真的是非常大的打击,总是会让人措手不及,到那时再痛苦,后悔,就太晚了。
而且,你带两个孩子,非常不利于你再婚。现在的人都特别现实,功利,不是自己的孩子,没有几个真心喜欢的。因为养孩子特别累,事无巨细,面面俱到,有的亲生父母都不太上心,你能指望一个外人?
不要说你离婚后不找了,周围的人一个个眼神都得压死你!因为你离婚了,没有男人就是弱。她们就是欺负你,你能怎么办??
二、如果你带其中一个孩子,可能会面临分房的问题,当然如果房子是婚前独有,可以不分。如果不能证明婚前是你自己掏全款买的,你们共同出资的部分以及这些年房子上涨的差价,都要平分的。要么你留房就需要给他这部分钱。如果你无力支付,房子就归对方,对方什么时候付款?这也是个未知数。
看着曾经温馨的房子,却幸福不再,个中滋味儿和毒药也没什么区别。
原本温馨的家庭,原本有血源的亲姐弟,就这样被迫分开,长时间不见的话,再相见犹如陌生人。
离婚劳民伤财,生生骨肉分离,怎是一个惨字?!!
没有经历过,只看到别人再婚的表面幸福,真正经历过的,即使再婚,又有几个不后悔的。可是呢,一般人都打掉牙和血吞,总会拼命给自己找到再婚后幸福的理由。基本上都是装样子而已吧。
所以,如果不是对方真的不可救药,尽量不要离婚。人无完人,都有缺点,不改变自己,怎么能有幸福生活?
非常想离婚!两个孩子!!!!!我一大堆感叹号!!!!!!!!然后是问号?????????为什么要离婚?离婚对孩子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既然都非常想了。我就不说了。那你们离吧!我也不劝了。谁对谁错法院判决!至于孩子,分情况而定,比如几岁了,适合谁带,如果孩子大了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我觉得吧,既然有两个,一人一个,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与其抱怨不如释怀,感恩彼此相濡以沫!以后还要关于孩子的事联系。别让孩子受到影响,给她们一个美好的童年。
如题主介绍的情况,孩子的年龄及态度可能会起决定性作用。如果两个孩子年龄在三岁以下,在女方 有抚养条件的情况下,可能会判决与男方各分养一个,如果孩子较大并有独立的表达意识,征求孩子的意见可能会影响法官的判决。离婚的夫妻对孩子有共同的抚养义务,建议不要强争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解决,并处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以免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1努力的工作,把孩子生活条件建设好,吃好穿好,不挨饿 2能给未来两个孩子的成长有帮助的,能为孩子付出一下的,争取不打官司能把孩子争取自己养,好好的培养成才!
待了好久好久 不知道要怎么劝你,舍不得孩子,是一定的,身为人母,理解你!过得下去就过吧,为了孩子,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了,非得离婚,又想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那你就要有养得起自己和两个孩子的经济能力,不说什么多好多好的环境,起码不缺吃穿用!再来,你要拿出证明你夫家的环境或者性格不适合抚养孩子,就是抓你老公的错!明白吧!另外呢,孩子呢,还是在父母身边长大的孩子最好!除非家暴或者出轨!希望你好,希望你全家幸福快乐健康!
其实做爹做妈都一样,平时关心爱护孩子就是了。两个孩子,设若夫妻离婚了,自然是一人带一个了。一个人带两个孩子,确实也太累了,除非一方很混蛋,不履行抚养义务,或一方的行为,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上法庭!
如果你的经济条件比对方好,孩子们也跟你更亲近,那就没问题。法院也要考虑到这一点的。
谢邀请,离婚后,能争取两个孩子的扶养权吗?我以为,不能!孩子是夫妻二人共同财产,一人一个,比较公平合理的。如果两个孩子,不论判给爸,或妈,都不合理,一人一个,还是较公正的!支持弱者。
自己的孩子自己要,争取权益没问题,,Ծ^Ծ,,不行打官司。
点击关注,以免以后找不到我啦,我是西安杨律师。以下解答,仅供参考。可以通过协议离婚,让对方放弃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从而你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协议解决不成,那么只能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将孩子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离婚的话,两个孩子一般是一人一个。
要知道,法院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有很多,综合来看,就是遵循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包括考量孩子的年纪、性别、长期生活的环境、双方的收入高低、稳定性以及忙闲程度、双方的教育背景等。
没有特殊情形,孩子在2周岁以内的都判归母亲一方,2-8周岁之间就要综合考虑上述的因素,8周岁以上的孩子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所以啊,经济情况并不是决定性因素,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关键还是如何让法官认为孩子判决归你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这方面空间比较大,建议委托专业婚姻律师处理。
建议不要离婚,调整你们的婚姻关系。都2个孩子了,不值得在折腾。
从心态和关系中,看看你们到底有什么需要改进的
抚养是孩子的父母或者是其他监护人对其进行的抚育和教养,父母虽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强制义务,但是绝大多数的父母都是自愿履行的。夫妻离婚时,婚姻关系随之解除,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义务的消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的问题也是慎之又慎,因为这关系到孩子的身心健康。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尚处于哺乳期,以随女方生活为主要原则,二至八岁需要结合孩子的生长环境、双方经济能力等因素进行判断;八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一般需要征求孩子的意愿。实践中具体的操作方法如下:
1、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
但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对于这样的情况,当夫妻离婚时,如何判定孩子的抚养归属?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
本条还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
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法官在判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时候,会围绕子女的利益考虑,此时要了解子女的年龄、意愿、父母的经济能力等等情况,来决定应该由哪一方抚养子女。
大宝四岁,二宝1岁,都是男孩。自从二宝出生后他总是因为一点小事跟我吵,我很烦为了孩子忍了,但发现越忍他越嚣张,今天又开始摔东西了,我想离婚。但看见这两天黑龙江女孩的事件我又害怕孩子跟着爸爸会受伤害,小宝小我可以以离不开母亲带走,大宝4岁了会选择了,曾经问过他他说跟爸爸。但我想都带走不知道怎么办。我本人有稳定工作跟男方收入差不多,独生子女父母全部是企业职工,这种条件下怎么能要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得根据个人情况而定,一般都会考虑给更适合孩子成长的一方!
上法院,自己的经济实力强,找个好律师钱多点就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可以,但法院未必会判给你,法院会根据你们的收入情况教育抚养能力,综合判断!!
得看你有没有抚养孩子的经济条件,还有为啥离婚,对方是不是有过错一方。
离婚8年多,不后悔,带着女儿过得也挺好,就是挺辛苦的,一个女人赚钱养家不容易,生活质量不如别人好,但日子过得没什么烦恼,现在就想努力赚钱,能让孩子过得体面些。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抚养人之间和被抚养人等多方面决定的。
首先1要确定你有没有精力,去抚养两个孩子
2你的经济条件适合养育两个孩子吗?
3两个孩子愿意跟你吗?
4你的环境适合两个孩子吗。
离婚的时候不要盲目。。。考虑一下两个孩子。。首先你得经济条件要好。。法官才会考虑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对孩子的抚养权,婚姻法里,没有强制,只有倾向性。法律要照顾孩子健康成长,势必就会把孩子判给有经济能力又有照顾条件的一方。如果你具备这两点的话,就要求吧。
如果对方自动放弃的话,则上述问题都不妨碍你的要求,并且你要仔细想,该如何合理公平讨要抚养费。毕竟要孩子长大成人不是容易事。
看到这个问题,估计你是女方,不然为啥要争取呢?
个人建议,如果有一个是女孩可以争取下,不管将来女孩嫁到哪里,对你都一样,该来看你就会来。
如果想争取男孩的话,还是算了吧,你带到成年花多少钱,男方都是很乐意的,因为最后男孩还是会跟他父亲一个鼻孔出气的
你养了二十几年的猪还是会跑他父亲那里的
以上建议纯属个人观点,请勿喷
张柏芝不就是吗
看你的经济收入!
离婚伤害最大的是孩子,学习谢庭锋而不能学王宝强。他俩做法截然相反。
能不离就尽量别离,好好的沟通,把2个孩子共同抚养长大才会感恩父母,离婚,穷人不应该离婚,2个人齐心协力才能过上好日子,动不动离婚,那些再婚的也没有什么幸福的了,留给孩子金山银山,不如给一个虽然不富裕,但家里有父有母温暖的家。
按法律是不行的,除非女方不要,就可以,根据经济情况而定,必竟都是为了孩子好。
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决定的,如果你的经济能力存在明显的优势就可以
有能力有条件当然
起诉,只要你够条件,够有能力,最重要的是后台硬,那就没问题,如果这些没有,两个孩子都归你那就未必了
不管你是男方或者女方,希望孩子和用心爱他们的人在一起,这样对孩子的教育成长不会造成太大的伤害。
这要分情况来看了,比如你夫妻双方都没感情了,但是又没有哪一方出轨造成的离婚,那就要看孩子跟着谁能得到更好的成长和更好的教育了,如果是因为对方出轨,那就直接起诉就可以了
我只是想感谢悟空的邀请!
对于你要离婚,如果过不下去,离呗,但是不能因为你的私欲而霸占了两个孩子,离婚是大人的问题,没必要让孩子们去替大人承担后果,对于孩子而言,你们是爸爸和妈妈,都是最亲的人,所以,不要让孩子们再去承受更多的伤害!
最后,不管你离不离,希望俩孩子都能健康快乐的成长!
两个可能会一人一个,除非你的经济各方面条件比对方好很多
看离婚原因,男女方各方为人、经济情况等多方面评判,基于孩子有利成长一个原因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