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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存在物业?谁给物业的权利?

为什么存在物业?谁给物业的权利?

为什么存在物业?谁给物业的权利?

1003人浏览最新回答 2022-09-02 15: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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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支持取缔物业!取消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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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有存在的价值,但是要搞清楚听谁的,为谁服务。特别要自醒的是物业只有服务的权力,没有管理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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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是房地产的一个产物,它服务于房地产,管的是业主。房地产开发出来的房子要卖给业主,从业住身上已赚取佣金,这还不够,还要对业主进行管理收费,进一步搜刮业主的钱财。取消房产物业,业主成立自己物业管理,服务于业主。

先问一下让说实话吗。物业的产生是你我他能做到的吗,又是谁认定的,权力又是谁给的,如今的物业就是一个毒瘤祸害,骑在业主的头上剥削着业主,群众呼声这么高为什么不能听听广大业主的声音,取消物业,由政府社区管理,去掉夹在业主脖子的枷锁,把自由还给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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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原本就是多余的存在,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属于强制消费不得人心!

电梯坏了,物业会修吗?楼层漏水,物业能堵漏吗?住户被盗,物业负责赔偿吗?小区失火,物业能救火吗?都不能。最终还是要由对口单位来解决问题。

物业应交由社区街道统一管理,社区街道可安排低保困难家庭成员从事保安保洁工作,小区公共设施由对口单位负责维修保养,水电气费手机支付,根本不需要物业来做总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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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的存在,应该是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房子过程中相互协商合作的一种模式。愿望当初应该都是好的,可是发展的中间逐渐就产生了利益和服务之争。根本的原因还是人的本性自私在作怪。当今世界,各种各样的矛盾争斗自古至今未曾改变,它存在与方方面面纷繁复杂,规章制度在它们面前在权利面前一文不值。这就是利益面前人性的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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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城市人口剧增及城市里的住宅小区越来越大 、办公楼及大型综合体越建越高 、越来越智能化 。这些大型社区、办公楼、综合体维修、养护和管理必须由专业人士去完成 ,物业管理行业就是在这样环境下产生的 。总的来说就是这句话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情 。

大型社区、办公楼、综合体是现代化城市的标配 。这些大型社区、办公楼及综合体正常使用需要复杂的设施设备去保障,而这些设施设备的运行是需要专业人士进行日常维修维护和管理的,这就是为什么需要物业管理 。

大型社区、办公楼及综合体除了设施设备需要维修 维护和管理之外,环境卫生和秩序也是需要专业人士维护的,否则人们是无法在这些区域里正常工作和生活 ,这就是为什么需要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企业在小区的权利来自于小区业主大会的授权及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的授权 ,例如:物业服务企业纠正小区业主车辆乱停乱放,就是受业主大会的授权依据业主规约进行的 ;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业主房屋室内装修进行登记、告知、阻止、报告等行为就是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委托进行的,还有在去年的新冠肺炎防疫中为小区的业主量体温和出入登记也是受政府职能部门委托进行的 。

物业服务企业的出现是社会的进步,社会分工精细化的要求,体现的是由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情 。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的权利来源于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授权及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的委托 。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点赞、转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够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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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取消物业,让业主选小区值得信赖的人负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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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千道一万就是物业别收钱白服务。幻想要啥给啥,自由主义,不花钱还要享受,不花钱还要服务,而且要一呼百应,还要想咋的就咋的 ,请问那还是小区吗?那不成了一盘散沙了吗?有规矩才能成方圆,这是最最简单不过的道理。不花钱白服务有悖于市场经济,现实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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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以一个家庭来比喻,物业其实就相当于家长,而业主则是孩子们,物业的存在其实就是行使大家长的权利,为孩子们生活中产生的问题”搽屁股“,提供善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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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物业是为了解决就业,以前没有物业社会和人身比现在安全,物业的权力是该管的人不管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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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物业的住一个小区,不需要的住一个小区

实践证明大多数物业基本都是多余的,除了收费,别的大多干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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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是房地产商联系的,就象边牧,管理你们这些所谓的业主,让他们安心撸羊毛,以获得所谓的稳定现金流,你说你是主,其实他们才是真正的主。

物业不专业,业主不专业,管理物业的也不专业。

一捆不专业的捆在一起,进行专业性讨论,滑稽可笑!

物业不专业,是没有界定好,该干的和不该干的,所以能不干的,不得利的就不干。

业主不专业不知道物业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所以是事全是物业的。

管理不专业,稀里糊涂的没有明确细致的法规规定,物业还干什么不该干的。

完成业主,物业,弄不明白物业的服务界限。

如果管理划一条线,线这边是物业干的,线那边不是物业干的。大家全知道这个界限。那会省多少事呀?

但是,没事了,指着这事吃饭的就失业了。所以为了自己的饭碗。

结果是,稀里糊涂,全他妈碎了。弄了一地碎渣子,然后再打扫,扫了再弄碎,碎啦好能再打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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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交钱钱,他服务。西方穷人用不起专职管家,那么大家就凑钱来请一个管家来管理家,慢慢的就变成了先今的物业。但是其核心还是服务于业主!来到中国后就慢慢的变了味道,只看到了钱,忘记了服务。并慢慢的就成了物业就是要钱的,钱到手了,你爱是谁是谁。所以归于本源的我也才是真的物业,至于权利?他们谈不到,权利是业主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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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出现衍生了物业服务企业,作用相当于以前公房分配时期,单位里的房管部门,其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公共区域的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环境卫生清洁、小区绿化、小区内秩序维护等等。

小区内全体业主有聘用和解聘物业公司的权力。

业主委员会有监督物业公司各项工作的职责,包括物业公司经理的选聘。

具体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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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首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它是一个服务业的企业,是靠为广大业主提供服务来换取报酬的,而不是一个管理部门,不需要它来管理业主,不讲理的业主毕竟是极少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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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来看,物业的确有必要存在,尤其20年往上的楼龄的小区,公共设施,公共区域都已经到了需要有这么一级组织来统一管理,统一维修~也仅此而已~水电气这三样生活必须品只有天然气是燃气集团负责到底的~水电都一样,政府只负责到小区计量单位之前,最后这一公里人家是不管的~所以水从生活水泵房到你家入户截门,电从配电室到你家入户闸都是物业负责的(这之间的电表及表前表后闸都是供电局负责)~外边的污水管道,雨水管道,消防系统~这些都是物业在负责的~安防消防监控室~小区内的基本卫生,基本秩序不都是物业负责的么~至于权利,现在物业真没有权利~执法权都在政府职能部门手里~就像很多业主说的物业凭什么管?这是最大的问题~物业手里唯一的凭据就是业主公约~可这玩意儿跟放屁也没差多少~也许有的时候物业迫于无奈说那么几句公道话,劝导业主的某些不正当行为了,那这个权利也是全体业主给的~因为物业要维护的是全体业主的公权力~而不是某些个人的私权利~在集体利益面前个人利益从某些角度出发是必须要受到约束的~就像某些人自己说的你不遵守公共利益的制约那请你搬走~住别墅去~那儿没人管你~你自己一个院儿,随你便折腾~小区,公寓,这样的人口密度真不适合你~

物业是与国际接轨的产物……就像遗产税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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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就是普通社会职业的一种,随着社会进步,科技的发展,让高楼大厦、水电暖气可以为集群居住或者密集办公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设施服务,一方面运行这些设施需要专业技能和经济成本,另一方面,人性的自私和利我排他性如果不加节制会导致这种便捷服务无序运行,从而丧失便捷性。这时就需要一个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群体为这个区域维护运营设备,同时按照约定的规则管理制止自私自利者破坏规则、损害其他业主权益的行为。这样物业服务这个新的职业就应用而生的诞生了,收费一是运营维护有成本,二是付出劳动了当然要工资。至于管理当然是为了维护小区秩序,制止自私自利者损人利己、胡作非为,是业主集体为了整体秩序和利益赋予了物业的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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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取替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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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闹了,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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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是应该存在的,但是选择无语公司的权利应该在业主手里。而且物业公司的服务期限最长不应该超过三年。到期后业主委员会公开招投标。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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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当时英国正处于工业化大发展时代,很多农民进城,城镇化程度日益提高,租房的人越来越多,为了规范租户的行为,奥克维娅·希尔女士就制定了一套管理办法,效果很好,之后,经过不停的发展和演变,就形成了物业管理。1981年,中国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在深圳成立,标志着这一行业在中国的诞生。进入21世纪后,物业行业展开了物业公司是服务为主还是管理为主的大辩论,因为当时处于地产高速发展时期,服务理念深入人心,各地纷纷将‘物业管理处”改为“物业服务中心 ”,物业公司实际上成为了地产的售后服务,地产公司也在大幅度的补贴物业公司,可以说当时物业所提供的服务,业主的满意度是相当高的,基本上所有大地产的业主满意度每年都能在90分以上。随着近几年地产行业的泡沫逐渐幻灭,地产公司自己尚且自顾不暇,基本上无法补贴物业公司,因此地产旗下的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也呈现出下降的趋势。同时,因为一些纯市场化物业公司的崛起,为了盈利,各种压缩成本,60多岁的保安大爷,60多岁的保洁大妈屡见不鲜;更有甚者,为了抢盘子,与业委会勾结等现象更是层出不穷,导致小区乌烟瘴气,居住环境和氛围一塌糊涂!

本人认为,物业应该是对物的管理,即物业公司应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它一些物业法规,尤其是《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履行告知、制止、上报的职能,而不是一味的与业主发生冲突;同时,物业也应该是对人的服务,要秉承为业主排忧解难的理念,严格执行礼仪规范,与业主多沟通,而不是摆出管理者的姿态,一副老子天下第一,要怎样就怎样的态度!

至于物业的权利,我认为并不存在,业主与物业之间存在的是合同关系,并非谁比谁高一头,并非谁可以管着谁,如果双方都按照合同办事,该缴费的缴费,该服务的服务,就不存在纠纷;如果物业违反合同,服务不到位,业主大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向物业公司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更有甚者,若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标准远远达不到合同标准,业主可以按照规定,由社区、业主委员会牵头,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解聘物业公司!

取消房产物业,成立业主物业是正道,本末倒置的房产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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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农村没有物业,你可以选择回农村。第二,很多小区,没有物业,你可以选择买没有物业的小区。第三,小区有业主委员会,可以进行小区公投,选择业主自制。第四,以上你都不做,你就得交物业费,否则就是耍流氓,侵占其他缴费业主的权益。明白了么?

物业公司就害苦了业主只拿钱不办事的,是钻了国家管理空白区的空子!相信在今后会越来越好

别乱批,有能力自己做个样板,组织管理一个小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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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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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社会发展了,所以需要物业了。就跟你如果发展到马云那样了,你就会需要有个团队来处理日常事物一样。权利是政府相关部门赋予的

就是不情愿而无奈地从自己腰包掏大把的钱,雇佣别人管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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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商品房才产生了物业公司,建议你学习一下本省的《物管条例》和本市的《物管办法》对物业管理是怎么回事大概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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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中有免费服务人员(总有人完成家务),城市中有财政支撑的服务人员(警察,环卫等),小区是介于家庭和城市中间的一种生活空间,需要物业完成相应维护和服务。物业和业主的之间矛盾归根结底是服务与服务费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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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取消吗?我支持取消物业。

物业的存在和开发商存在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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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己给的,以前没有物业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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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有公共设施这一块,必然会有一个组织代表所有业主合力进行服务(管理),这个组织就是物业。

因此,物业的权利来自业主的授权。


可能你会说,我没有授权给他啊,但从另一个角度,它代表的是全体业主的合力。你对于公共设施的权利及于公共设施的全部,但无法分割。例如一块公共绿地,不能因为你没有授权,而会有一部分不种植绿植。


至于现在的物业是如何取得你的授权,是另一个范畴。大多是在你领钥匙时签了很多字,其中就有一份类似物业服务合同,你不签是拿不到钥匙的,很多人是根本没看就签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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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必何理。

如果是业主与相关政策给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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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嚣取消物业的人,大概率是过惯了农村的田园生活或者是过惯了老旧小区无拘无束的日子。但是,既然买了房肯定签了物业协议的,既然签了协议,你嚷嚷个啥?有不满意的地方可以通过业委会更换物业啊。如果没有买房,那你叫嚣个啥呢?要是你是高瞻远瞩,长远考虑以后的情况,那你不如好好考虑多多赚钱,多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努力,不然帝国主义来了,房子都给你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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