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难的是选出一个有知识、懂法律、廉洁自律的业主委员会 。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是法律赋予业主的权利 。业主只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就不难成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通常需要2~3个月的时间 。我所在的城市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已经是一件非常平常的事情 。
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最难的是没有合适的委员人选 。个人认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应该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沟通管理能力,同时应该是正直廉洁、品质高尚的人 。
没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业主委员会就无法正常地开展工作,无法维护业主的权利。
没有较强沟通管理能力的业主委员会就无法团结业主,无法将业主的意见反应到政府部门 ,更无法有效地监督和管理物业服务企业 。
如果业主委员会委不能廉洁自律 ,那么贪腐就不可避免,小区的公共收益就会落入个人的口袋 ,向物业企业索取合同签字费、好处费就不可避免。
当大家都希望小区尽早成立成立业主委员会时 ,更加应该考虑的是小区是否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小区是否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合适人选。
成立业主委员会不难,难的是一个有能力服务业主的委员会 ,难的是一个廉洁自律不贪腐的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委员贪腐己是普遍现象 ,数额也非常巨大 ,合同签字费就可能有百万之多 。
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防止贪腐 ,否则成立业主委员会就是小区的一场灾难。
我们小区没有业委会,成立业委会有很多条条框框:召开业主大会前,由物业公司公布参加业主大会的名单,敢于维权拒交不合理收费的业主被排除在外。出席业主大会的人数必须过半,全体参会业主的居住面积和公摊面积要占小区总面积的一半以上。开会时,必须要有社区、物业公司、全体业主同时在场,只有在以上所有条件都同时具备的情况下,才能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